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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1),深化博士研究生招生改革,探索与博士研究生培养规律相符合的选拔方式,根据《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暂行办法》,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申请—考核”制选拔方案和实施细则。

一、申请条件

基本条件:所有申请者必须符合学校学术学位博士报考条件中以普通招考方式报考博士的基本条件。

其他条件:

1.学术学位博士:满足外语水平要求:CET-6426 ,或 IELTS6.5,或TOEFL85 ,或连续一年以上的出国留学或工作经历。

2.专业学位博士:已获硕士学位人员,在其所在单位承担的国家科技重大专项以及相关重大科研项目中担任主要技术骨干和管理骨干;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具有较好的工程技术理论基础和较强的工程实践能力。

二、报名及申请材料

符合报考条件的申请者须在我校当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时间、流程报名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资格复审

学院将组织对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初审的材料进行复审,重点考察考生的报考资格、培养潜质、创新能力等。通过复审考生名单将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请申请人密切关注学院网站(ocean.upc.edu.cn)。

通过复审的考生须在复试前一日,携带本人身份证、《博士研究生现实表现情况表》和申请材料有关复印件的原件,到学院报到,领取准考证,并交纳复试费。地点:工科楼E1705房间。

四、考核

通过学校和学院资格审核且获得导师确认者方可参加由学院组织的考核录取。同一导师录取人数不得超过导师名额上限,导师不同意接收的学生不得参加综合考核。

学院成立考核工作小组,由至少5名博士生指导教师或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专家组成。

考核采取无记名赋分制由考核工作小组分别对申请者的外语、两门业务课和创新能力进行定量评价(均采用百分制,单科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1.外语

外语成绩由两部分组成:

笔试:由学校统一组织,占外语成绩的50%

面试:由学院统一组织,占外语成绩的50%,主要对考生英语的听、说、读、译能力进行测试,包括:英语问答、专业文献阅读理解与翻译等。

2.业务课

以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科目为基础,通过答辩方式考核考生对基础知识、学科前沿的掌握程度。每门考试科目满分为100分。

3.创新能力

答辩前考生提交包括硕士研究工作详细介绍、科研成果以及攻读博士学位研究设想的纸质版报告(3页以内)。答辩时以PPT形式进行详细介绍,不超过10分钟,并回答专家提问。

4.成绩计算

总成绩=外语*0.2+(业务课1+业务课2/2*0.3+创新能力*0.5

五、录取

1.以提高招生质量为核心,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总成绩,择优录取,确定拟录取名单,报学院研究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2.拟录取名单审核通过后,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

3.拟录取名单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六、监督机制

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监督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录取工作。如果在招生过程中存在异议,可向监督小组反应相关情况。

七、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学院负责解释。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海洋与空间信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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