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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属各单位:

首届全国教材建设奖评选工作已经启动,奖项分为优秀教材、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做好申报与推荐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全国优秀教材

(一)评选范围

1.党的十八大以来(以版权页的出版日期为准)国内初版、修订版或重印,正在我国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含科研院所)本科和研究生教学活动中使用的教材,包括纸质教材、数字教材等。

2.以下五类教材不纳入评选范围:(1)各类学术专著、教学参考书、教辅用书、培训类教材;(2)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版教材翻译的少数民族文字教材;(3)引进的国外教材(含翻译教材);(4)担任马工程重点教材首席专家、主编的人员主编的与马工程重点教材相同的教材;(5)曾以教学或科研成果等形式获得国家级奖励的教材。

(二)参评条件

1.基本条件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体现党和国家对教育的基本要求,编写人员未出现违法违纪或师德师风问题。

2)遵循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规律,符合新工科、新文科建设要求,体现学科行业新知识、新技术、新成果,反映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和教学改革最新成果。

3)内容编排科学合理,文字准确流畅,插图质量高,图文配合得当,版式设计专业,装帧印刷美观。

4)原则上经过2年及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同一种教材不同版次的使用时间可累计计算)。

2.申报重点

1)体现学校学科专业特色、在行业领域能够发挥引领作用的优势教材。

2)曾入选国家级规划教材建设范围的再版修订教材。

3)选用范围广、师生认可度高、社会评价好的教材。

4)体现信息技术与教学融合、使用效果好的新媒体教材。

(三)申报要求

1.申报可选择“单本”或“全册”两种申报类型,不能申报系列教材。全册教材(相同书名的上下册、1-n册)可申报“全册”类型,也可申报“单本”类型,申报“全册”须所有单册均符合申报要求,申报时占用1个名额。

2.同一主编、副主编或第一作者编写的名称或内容基本相同的教材只能申报一项。对于同时适用于高职、本科或研究生教育的教材,需择一申报,不能重复申报。

3.本科和研究生教材均可申报,山东省教育厅将分别下达申报指标,二者指标不能打通使用。

二、全国教材建设先进个人

从事高等学校教材编写、审核、出版发行、管理、研究等工作的人员均可申报,具体条件如下:

1.政治立场坚定,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价值取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强,坚持原则,敢于斗争,能够旗帜鲜明地抵制各种错误政治观点和思潮。

2.热爱课程教材事业,从事课程教材相关工作3年以上,责任意识强,工作能力突出,坚持改革,勇于创新,充分发挥骨干带头作用,在课程教材建设工作中有较大影响力。

3.对课程教材理论或实践有深入研究,有丰富的课程教材工作经验,积极探索总结课程教材建设特点和规律,在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研制、审核,或教材编写、审核、出版发行、管理、研究等一个或者多个方面有代表性工作成果,取得突出成绩,为教材建设作出重要贡献。

4.遵纪守法,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社会形象,无违法违纪记录或师德、师风的问题。

三、有关要求

1.全国优秀教材是国家首次组织的教材类专项奖励,是支撑双一流建设的核心指标,请各系务必高度重视,认真组织。

2.全国优秀教材(高等教育类)共设奖项400项;教材建设先进个人200名,各类教育和工作领域不具体分配名额。学校具体申报指标由山东省教育厅统一分配。

3.全国申报工作1231日前完成,学校将根据山东省教育厅要求统筹安排,具体时间节点另行通知。请各系根据通知要求提前梳理具有申报竞争力的教材和先进个人,组织团队准备申报材料。

教务处联系人:尹星,电话:86981306;研究生院联系人:陈然,电话:86981395

 

附件:全国优秀教材申报推荐评审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