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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属各单位:

本科培养方案是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纲领性文件,是组织本科教学活动的基本依据。为做好2021级培养方案制定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2021级培养方案要在《关于修订2020版本科培养方案的原则意见》的指导下制定,专业课程体系要与2020级保持基本稳定,原则上必修课程不做修改,专业选修方向(模块)课程可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进行微调。

二、基本要求

1.涉及跨学院开设的课程,各专业要与学生所在专业就学分学时、开设学期等方面进行意见反馈,学生所在专业在制定培养方案时要进行论证后作出相应调整。

2.毕业生不足三届的新办本科专业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师生及用人单位的反馈意见,进一步优化课程体系。

3.2021年拟增专业、专业类要遵循《关于修订2020版本科培养方案的原则意见》确定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课程设置要求等,广泛调研,充分论证,科学制定培养方案。

4.各专业要根据学生实际需求开设辅修学士学位,并在培养目标、课程设置以及教学内容、进程安排上进行科学设计。不单独组班上课的辅修学士学位,课程设置要尽可能与专业培养方案保持一致。辅修学士学位的总学分不低于40

5.各类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专业要深入理解各类试点班的改革理念,并将改革理念融入到培养过程和课程体系,在课程体系构建和教学内容设计上要与普通班有明显区别。

6.2021级开始,思想政治理论课程作出以下调整: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课程名称调整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名称调整为思想道德与法治,学分学时不变;增设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等四门通识教育选修课程,要求从中至少选修1门。

三、有关说明

1.各专业应高度重视本科培养方案的制定工作,所有调整的专业培养方案需经学院专业建设委员会论证通过,由教学院长、学院专业建设委员会主任签字后报送教务处。如有必要,还应组织校外专家论证,确保培养方案科学合理。

2.各专业要在专业认证自评系统(upc.edubigdata.com,以下简称自评系统)中修订2021级培养方案。

1)系统中已经按照2020级培养方案对2021级数据进行预置,专业负责人只需在此基础上进行调整。

2)所有课程的调整,无论开课单位是本院还是外院,专业均应通知开课单位教学办在自评系统中进行开课确认。

3)增开的课程要按照2020版教学大纲制定要求同步制订教学大纲、录入系统、审核论证并报送。

4)思想政治理论课的调整由学校统一修改。

5)请负责人加入自评系统交流QQ群(群号717397648)。

3.所有调整均应填写《本科培养方案调整情况一览表》(见附件)。

4.学院将各专业的培养方案及《本科培养方案调整情况一览表》纸质及电子版汇总后,于2021413日前提交。

未尽事宜请与教务处教学研究科联系。联系人:单英晋。联系电话:86981306,邮箱shanyingjin@upc.edu.cn

四、学院要求

1.各专业要高度重视,并结合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新工科、国家一流专业申报、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科教融合、产教融合等要求,统筹考虑,制定科学的培养方案。

2. 时间安排

111-322  各专业深入论证、修改培养方案,并提交学院

323-331  学院组论证、审核

41-4 7    聘请专家审核论证

48-413    修改完善,上交学校

3. 未尽事宜请联系学院教学办娄老师,邮箱loushengnan@upc.edu.cn.

 

附件:本科培养方案调整情况一览表

http://jwc.upc.edu.cn/_ueditor/themes/default/images/icon_xls.gif附件下载

 

 

 

教务处

海洋与空间信息学院

2021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