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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老师:

为做好学校2021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政策变化

1、申请代码调整

2021年,全面调整申请代码,不再设置三级申请代码,部分项目申请要求有较大变化。请申请人认真阅读《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附件1))和相关通知通告,及时关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了解相关信息。

2、深入实施分类评审

2021年,重点项目、面上项目和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试点基于四类科学问题属性的分类评审。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将根据申请人所选择的科学问题属性,组织评审专家进行分类评审。

3、科研诚信

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审查。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应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及论文、专利和奖励等研究成果,规范署名,准确标注,不得隐瞒共同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信息,不得虚假标注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否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将不予上会。

二、申请人注意事项

1、阅读指南

申请人应认真阅读《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附件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

2、在线申报

2021年全面实行无纸化申请,各类型项目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申请人请于2021115日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isisn.nsfc.gov.cn/),按照各类型项目申请书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没有信息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向各院部科研秘书申请开户。

3、预算填报

申请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及补充通知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预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认真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预算表》。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申请人汇总编制。申请人只需填报直接费用部分,间接费用由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在资助后核定。杰青和优青项目经费使用包干制,这两个类型项目申请时无需编制项目预算。

4、申请预评审

为提高申请质量,申请人应联系2位同行专家对申请书进行预评审,并报送签字后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预评审建议表》(附件2)扫描件给各院部科研秘书。

5、形审自查

为保障形审通过率,申请人应对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形式审查自查表》(附件3)逐项检查,避免申请书被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形审不予通过,并报送签字后的扫描件给各院部科研秘书。

6、申请提交

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申请人应将有关证明信、推荐信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的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申请人务必请于3516时前提交申请书,参加形审,并于31316时前向学校正式提交申请书。

7、确保邮箱畅通

申请人应确保提供的电子邮箱畅通有效,以便项目评审工作结束后能够及时接收申请项目批准资助通知或者不予资助通知,以及专家评审意见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法律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三、学院受理及时间安排

1、形式审查

3516时起,学院组织开展形式审查,协助做好申请书专家预评审。

2、材料集中报送

31316时前,学院完成形式审查,并向科技处统一报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清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预评审建议表》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形式审查自查表》扫描件。

四、学校项目受理及时间安排

时间节点

工作安排

备注

3516时前

申请书提交(系统预关闭),

参加形式审查。

申请人务必按时提交,参与形式审查。未按时提交,将不予形审。

35-1316

院部形审;

同行专家预评审

申请人修改完善申请书。

系统预关闭期间,申请人可离线完善申请书正文;待37日系统开放后,可再次提交。

31316时前

申请书正式提交学校

学校受理结束,系统正式关闭

院部统一报送相关材料

314日开始

学校审查,整理清单;

向基金委正式提交申请书


五、联系方式

1、学院联系方式

联系人:左利云、陈海香

 话:8698382786983826

2、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咨询方式

信息系统技术支持、财务、各类型项目咨询、学部咨询方式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申请通知详见http://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34/info79541.htm

3、科技处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勇

  话:86981837

  箱:zhy0536@upc.edu.cn

 

附件1《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附件2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预评审建议表.zip

附件3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形式审查自查表.pdf

 

海洋与空间信息学院

2021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