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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院部、有关科研单位:

根据《青岛市财政局专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青财规〔20174号)有关规定和专项资金预算编制的最新要求,现组织开展青岛市2019年度专利创造(含国防专利)资助资金的申报工作,2019年度是指201891日至2019831日(以下简称2019年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项目及资助标准

1、国内发明专利授权:授权公告日为2019年度内的发明专利;每件资助4000元。

2、国内有效发明专利:申请日为201391日至2014831日;满5年,给予1600元资助。

3、取得国际检索报告的PCT专利申请:依照PCT规则提交PCT专利申请的发明专利项目,取得国际检索报告日在2019年度内的PCT发明专利申请;每件资助1万元。

4、国外授权的发明专利:授权公告日为2019年度内的国(境)外授权发明专利;

1)在美国、欧盟和日本取得发明专利授权的,每件资助5万元;

2)在设有专利审批机构的其他国家或地区取得发明专利授权的,每件资助3万元。

二、需要提交的材料

1、对授权国内发明专利和有效发明专利的资助,由学校统一准备材料(我校符合资助条件的国内授权发明专利和有效发明专利分别详见附件1、附件2)。

2、取得国际检索的PCT专利申请,需提交《青岛市PCT专利申请资助资金申报表》电子版(附件3)、《国际检索报告》(210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取得国(境)外授权的发明专利,需提交《青岛市国(境)外发明专利授权资助资金申报表》电子版(附件4)、国(境)外授权的发明专利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授权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对于共同申请(授权)的专利项目,申报人是多个共同专利申请(专利权)人且为青岛地区企事业单位的,应委托或指定共同权利人之一办理资助手续,需填写委托书并加盖公章(附件5)。

三、材料受理及报送

请符合资助条件的各专利发明人将相关材料的纸质版(含附件5)和电子版(附件3、附件4)报送至各单位科研秘书处,由科研秘书汇总后于2019923日前统一报送至科技处成果管理科。不接受个人单独报送。

海空学院拟申报教师请于923日前报发给张锋:zhangfeng@upc.edu.cn

其他不明事宜请与科技处成果管理科联系。

联系人:单宝来       张锋

联系电话:86981831  86980518

 

http://kjc.upc.edu.cn/_ueditor/themes/default/images/icon_xls.gif附件1:2018年9月-2019年8月我校为第一专利权人授权的发明专利-青岛地址(国外专利仅供参考).xlsx

http://kjc.upc.edu.cn/_ueditor/themes/default/images/icon_xls.gif附件2:2013年9月-2014年8月我校为第一专利权人申请的有效发明专利-青岛地址.xlsx

http://kjc.upc.edu.cn/_upload/article/images/68/53/34841e69409996f1a8f4aa21ef0e/90ea773a-8fbe-4168-9f43-7ee5fc5fcbe1.gif附件3:青岛市PCT专利申请资助资金申报表.docx

http://kjc.upc.edu.cn/_upload/article/images/68/53/34841e69409996f1a8f4aa21ef0e/90ea773a-8fbe-4168-9f43-7ee5fc5fcbe1.gif附件4:青岛市国外发明专利授权资助资金申报表.docx

http://kjc.upc.edu.cn/_ueditor/themes/default/images/icon_doc.gif附件5:青岛市专利创造资助资金申请、领取委托书.docx

 

 

                                                                

科技处

海洋与空间信息学院

2019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