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创新创业工作部署,落实创新驱动国家战略,进一步探索行业双创人才培养,推动地质资源领域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用融合,现将第二届“地质+”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题
共筑新地质 创响新时代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浙江省地质勘查局(浙江省第一地质大队)
支持单位:浙江地质科创园发展有限公司
参会人员:各有关高校相关部门负责人和专业教师、投资机构代表、相关研究领域专家学者
联系单位: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学生就业创业指导处
三、赛程赛制
大赛采用校级初赛、联盟总决赛二级赛制。校级初赛由各高校自行负责组织,总决赛由各高校推荐项目,每个高校推荐项目总数不超过3项,通过网上评审,最终产生18个项目进入总决赛现场比赛。比赛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10月20日。
四、参赛要求
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先进制造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可持续发展、生态文明以及国家公园与自然保护地、地质灾害防治、地下空间开发应用、环境科学与工程、地理测绘、土木水利、海洋湖泊、自然科学普及、生态旅游、珠宝、地质文化等紧密结合,培育基于地质+领域的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参赛类别分为创意组、企业组、师生共创组。
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创意组。2019年10月20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2.企业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5年(2014年1月1日后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年1月1日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近三年创青春、全国互联网+大赛获奖项目均可推荐参赛。
3.师生共创组。参赛项目必须注册成立公司,且公司注册年限不超过5年(2014年1月1日后注册),师生均可为公司法人代表。参赛申报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参赛项目中的教师须为高校在编教师(2019年10月20日前正式入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学生参赛成员合计股份不低于10%。
五、表彰奖励
大赛设金奖3项、银奖6项、铜奖9项,并为获奖项目颁发奖金、证书,提供投融资对接、落地孵化等服务。奖励额度为:金奖每项3万元,银奖每项1万元,铜奖每项0.2万元。浙江地质科技创新创业园将在杭州滨江区为落地项目提供免费工作间。
六、时间地点
时间:2019年11月7日
地点:浙江地质科技创新创业园(杭州市滨江区建业路418号)
“地质+”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大赛秘书处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代章
二〇一九年九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