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博士后生活补贴管理实施细则》(附件1,青西新人社[2018]126号)相关要求,现组织开展2018年度来区博士后生活补贴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在青岛市外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期满出站并于2018年4月12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来校工作人员。
二、补贴标准
符合生活补贴发放条件的人员,自区人社部门批准通过当年起,分两年按50%、50%的比例拨付10万元生活补贴。
三、申报材料(原件及2份复印件)
1.第二代身份证;
2.博士后证书(海外博士后提供大使馆教育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3.劳动合同;
4.一年以上社会保险证明材料(不需提交,学校负责提供);
5.《新引进博士后人员生活补贴申请表》(附件2,来区博士后所在单位意见中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不需要填写盖章)。
四、报送要求
请各单位于11月1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办公楼1204房间,《新引进博士后人员生活补贴申请表》电子版发送至gaohongfu@upc.edu.cn。
海空学院满足条件,拟申报教师请于10月30日前将材料报发给张锋:zhangfeng@upc.edu.cn 工科E1707房间。
联系人:高洪福
联系电话:86981806
人事处
2019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