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及相关博士后教师:
转发人事处《关于做好青岛市2019年第二次博士后有关项目资助(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一、资助(补贴)项目
(一)站(基地)科研资助
(二)博士后生活及住房补贴
(三)博士后应用研究项目资助
(四)博士后安家补贴
二、申领条件及所需材料
(一)站(基地)科研资助
博士后科研流动(工作)站2019年7月1日之后至少招收1名博士后进站并已开题的,可申领5万元科研资助;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2019年7月1日之后招收至少1名博士后进基地并已开题的,可申领2万元的科研资助。每个博士后站(基地)每年只能申领一次。申领所需材料如下:
(1)博士后进站介绍信(或进站备案证明);
(2)开题报告。
(二)博士后生活及住房补贴
在站(基地)博士后(不含在职和两年期满未出站人员)可申领2019年7月至2019年12月的生活及住房补贴(按月计算,每月每人5000元),以实际在站月数计算,已申请过的月份不可重复申请,自进站之月起最多申领24个月。2019年12月份进站的博士后,请于下一次资助申报时一并申请。
(三)博士后应用研究项目资助
2019年7月1日—2019年12月31日进站(基地)的承担具有创新性或创业前景应用研究项目的博士后人员,经专家评审通过后,可一次性申领5万元项目启动资金。根据各单位上述时间段内进站人数并综合考虑博士后工作,具体申报名额请见附件1,要求博士后人员所在设站单位负责对本单位推荐的研究项目进行认真审查,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后,择优推荐。市博士后工作处审核材料后,组织专家对上报项目进行评审确定最终资助项目。申领材料如下:
(1)博士后人员进站介绍信(或进站备案证明);
(2)开题报告。
(四)博士后安家补贴
2012年11月5日以后、2017年1月1日之前出站并留在青岛市行政区域内工作的(不含入站前已在青且在职人员),户籍落户在青岛的博士后,实际留青工作满六个月后,可申领安家补贴。分两年发放,第一年6万元,第二年4万元。
2017年1月1日之后、2018年6月6日之前出站并于出站后6个月内在青岛办理就业手续且落户在青岛(不含入站前已在青且在职人员)的博士后,给予其20万元安家补贴。安家补贴分两年给付,每次支付50%。博士后留青工作满1年后,申请第一年安家补贴;留青工作满2年后,申请第二年安家补贴。
2018年6月6日之后出站并于出站后6个月内在青岛办理就业手续且落户在青岛(不含入站前已在青且在职人员)的博士后,给予其25万元安家补贴。安家补贴分两年给付,第一次支付40%。博士后留青工作满1年后,申请第一年安家补贴。
申领材料如下:
(1)与工作单位订立的三年及以上期限劳动(聘用)合同;
(2)社会保险对账单(打印最近一年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即2019年1月至2019年12月);
(3)博士后进站审核表;
(4)博士后工作期满审批表;
(5)户口簿等户籍相关证明材料;
三、工作安排
申报类型(二)博士后生活及住房补贴项目
请各相关博士后按照操作说明,自行网上申报。
申报(三)博士后应用研究项目资助的博士后老师请于12月12日之前将申请表(附件2)、开题报告及《博士后应用研究项目评审表》(附件3)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hangfeng@upc.edu.cn。学院组织专家推荐排序后上报。
申报(四)博士后安家补贴
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请填写青岛市博士后留青社会保险缴纳证明(附件4)及青岛市博士后安家补贴申请表(附件5),并于2019年12月18日之前发送到zhangfeng@upc.edu.cn。学院汇总后报人事处(保险证明由人事处统一去东营开具,社保起始时间以首次在东营缴纳社保时间为准)。
四、注意事项
(一)申报材料中的“开题报告”是指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组织博士后人员参加开题答辩会后形成的正式报告,报告中包括专家(至少3名)评审通过且可以开始课题研究的意见、博士后人员所在博士后站同意意见。
(二)博士后的用户名为身份证号,原始密码为身份证号后六位。如有权限未开通者,请填写《青岛博士后补贴申报系统账户信息统计表》(附件6),发送给人事秘书,由单位汇总后于12月6日之前发送至邮箱gaohongfu@upc.edu.cn,审核无误后,统一开通。
(三)博士后生活及住房补贴、安家补贴,银行账户务必填写个人工资卡,请注意核对银行卡号、开户行信息,申请人员须对信息的准确性负责。
(四)博士后个人所需扫描件见附件7、附件8(如果没有请自行扫描),请自行下载
海洋与空间信息学院
2019年12月4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