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支部、广大团员青年: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是广大青年在实践中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树立共产主义理想信念的学校,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推荐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以下简称“推优入党”)是党赋予共青团组织的光荣职责。为培养优秀团员,不断向党组织输送新鲜血液,提高学生团员素质,发挥其先锋模范作用,根据《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团组织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工作的意见》(中石大东青联【2019】1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现将学院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团员“推优入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的条件
(一)凡团组织关系在我院,年龄在 18 至 28 周岁,递交入党申请书满六个月,完成二级团校培训,并具备下列条件者,均可作为推荐对象:
1. 政治思想上先进。热爱中国共产党,努力学习党的基本理论知识,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正确坚定的政治信仰和追求,思政课成绩优良。旗帜鲜明反对和抵制违背党中央精神的错误言行,积极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坚持传播党的政策主张,主动面向身边青年开展思想引领工作。
2. 道德品行上先进。自觉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精神,积极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带头倡导良好社会风气。积极锤炼高尚品格,尊敬师长,关心同学,热心公益,帮助他人,积极参加志愿服务,主动成为网络文明志愿者,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每学期志愿服务类第二课堂活动不少于 10 学时。
3. 发挥作用上先进。励志勤学、敏于求知、增长才干,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和能力,做到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积极参加第二课堂活动且成绩优良。有探索真知、求真务实的态度,在学习上态度端正、刻苦认真。积极参加团组织的活动,对团组织交给的工作认真负责,积极为团组织工作出谋划策,在各级团学组织中担任主要干部,积极为同学服务并具有担当精神,在团员青年中起到表率作用。
4. 执行纪律上先进。积极向共产党员标准看齐,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决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中作表率。模范遵守团章团纪,认真执行团的决议,自觉履行团员义务,积极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和团的活动。带头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二)凡属以下情况之一者,原则上可优先推荐:
1.在国际、国家、省级重要赛事或重要评选表彰中取得重大荣誉者;
2.在见义勇为、助人为乐等某一方面表现突出者;
3.在学校、学院各类学生组织(社团)中担任主要学生干部。
4.获校、院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各类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者。
5.在“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中表现优秀者。
6.在关键时间节点做出特殊贡献的优秀团员。
(三)凡属以下情况之一者,原则上不作为推荐对象:
1.对马克思主义缺乏信仰、不具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立场不坚定、态度不坚决的;
2. 不能严格遵守国家法律规定和学校规章制度、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受过校、院级处分或校、院级通报批评,至少一年内不予“推优”。在“推优”后受到处分者,取消“推优”资格。
3. 公益活动和集体活动不积极,不参加志愿者服务和班团集体活动。传播不正当或负能量言论的;
4. 长期不参加团组织活动、不按时交纳团费、不执行团组织分配工作的;
5. 团支部民主评议前,必修课课目存在不及格现象者;
6.团支部民主测评赞成人数未达到应到会有表决权团员的三分之二以上者;
7.推荐程序不符合规定要求者;
8.之前参加过入党积极分子党课,但在结课考核中不合格且时间不满一年者。
二、“推优入党”工作的基本程序
(一)名额分配
“推优入党”工作以团支部为单位,名额按照党员发展整体比例要求,累计推优名额不超过年级团支部总人数的50%。团支部推优工作可以体现专业的差异性,确保质量,成熟一个,推荐一个。校院团学组织“推优入党”不占各团支部名额。
(二)具体程序
“推优入党”工作的具体程序如下:
1.酝酿提名人选。召开团支部委员会,根据年度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工作计划,摸清工作底数,对满足条件的团员,在广泛听取团内外意见的基础上,进行充分讨论并提出初步人选名单。
2.进行民主评议。团支部提出召开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大会申请,经团总支批准同意后,召开团支部团员大会,对初步人选进行民主评议。出席大会的团员必须超过应到会团员的五分之四,大会方可进行。团员大会主持人须详细介绍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工作的原则和意义,将团员青年的思想教育贯穿其中。团员大会严格按照程序进行,提名人选从思想政治、道德品行、作用发挥、执行纪律等方面进行自我评述,重点介绍入党动机和接受培养教育的体会认识。参会人员通过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民主评议,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团员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候选人,进入考察环节。具体要求详见附件5海洋与空间信息学院推优入党工作细则(试行)。
3确定推荐对象。团支部委员会对推选出的候选人进行考察,考察不唯票,结合平时掌握的情况,召开团支部委员会,讨论提出建议名单和组织意见,报年级团总支审核通过后,上报二级团委审核。二级团委根据团支部推荐与团总支审核意见,召开二级团委委员会议,经集体讨论后确定推荐对象名单,并在单位内公示不少于 5 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二级团委统一将相关材料报送二级党委,推荐对象名单同时上报校团委备案。
4形成接收意见。二级党委收到推荐对象材料后,及时讨论研究团组织推荐意见,同意接收的,列为入党积极分子进行跟踪培养考察。不同意接收的,要及时向二级团委进行反馈,党团组织要帮助其认识差距和不足,明确努力方向,继续培养教育。
三、其他事项
1.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工作一般每学期进行一次,推荐对象有效期限为一年,有效期内若未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须重新推荐;有效期内若推荐对象受到团内纪律处分或有其他重大违法违纪行为,取消其资格。
2.对于各类学生组织团支部、实验室团支部以及其他类型团支部的推荐工作,由团员团籍所在团支部进行推荐。表现突出的团组织负责人、各级团学骨干,可在认真听取团员青年意见的基础上,由各二级团委或校团委直接向所在单位党委推荐。
3.推荐对象因专业变更、就业、升学、工作调动等原因离开原单位的,其考察材料应随同档案一同转移。
4.确定 29 至 35 周岁优秀青年作为入党积极分子,党组织要重点听取同级团组织的意见。
四、工作要求:
1.各团支部于3月22日前将附件2海洋与空间信息学院团支部推优入党选票,附件3海洋与空间信息学院团支部推优入党大会情况记录表,附件4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推荐优秀团员青年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等材料电子版报送到各年级团总支书记处。
2.各年级团总支于3月23日17:00前将附件6海洋与空间信息学院团支部推优入党汇总表发送至邮箱lisx@upc.edu.cn。联系人:李树鑫 ,联系电话:0532-86980519。
关于印发《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团组织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石大东青联【2019】1号).pdf
附件1:海洋与空间信息学院推优入党具体工作流程
附件3:海洋与空间信息学院团支部推优入党大会情况记录表.docx
附件4: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推荐优秀团员青年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docx
附件5:海洋与空间信息学院推优入党工作细则(试行)
共青团中国石油大学(华东)
海洋与空间信息学院委员会
2020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