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
近日人事处发布了关于开展教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审核工作的通知,http://rsc.upc.edu.cn/2020/0311/c2348a294928/page.htm。
请广大教职工对历年度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缴费基数进行审核。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人员范围
我院全体事业编制在职职工(含2014年10月后退休人员)。
二、审核流程
手机微信登录审核:关注中国石油大学(华东)企业号—e站通—办公大厅—其他服务—养老保险基数确认。
电脑端登录审核:登录数字石大—e站通—服务大厅—其他服务—养老保险基数确认。
三、相关政策
(一)缴费基数。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和职业年金缴费基数按照本人上一年度12月份工资中 “基本工资”+“教护龄津贴”+“绩效工资”标准之和确定。其中,2014年缴费基数中的基础绩效为2013年工资中北三浮、岗位补贴、水电补贴、节日补贴等十几项补贴之和;奖励绩效为中石大东发〔2009〕42号文件规定的各类岗位津贴月标准。2017年和2019年缴费基数按照“财务查询系统”中当年1月份的基本工资核对(2016年和2018年分别调整基本工资标准且于当年12月份补发增资, “财务查询系统”中2016年和2018年12月份的基本工资仍是原标准,未体现增资)。
1. 年薪制人员参照同类同级别岗位人员缴费基数核定。
2. 因各种原因停发或扣发工资待遇人员,其缴费基数按照相关工资项目实际发放金额确定。专职科研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按照相应岗位对应指导标准确定。
3. 按上述标准核定缴费基数时,超过当年政策规定缴费基数封顶线的,按照封顶线执行;低于保底线的,按照保底线执行。
(二)缴费比例。缴费比例按照山东省规定执行,目前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 16%、个人为 8%;职业年金单位缴费比例为 8%、个人为4%。
(三)2014年10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个人应缴纳部分与原工资中预扣部分的差额,待山东省启动清算汇缴工作时,再采取分月方式予以补扣。
联系人:人事处:许庆良 联系电话:86983330;学 院:张 锋 联系电话:86980518。
海洋与空间信息学院
2020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