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有关通知,我校已启动2020年中俄政府奖学金项目的选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要求(详见附件1)
1.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本科插班生、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6-10个月
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24-36个月(可含一年预科学习)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36-48个月(可含一年预科学习)
访问学者:3-10个月
2.选派专业
重点选派俄罗斯优势学科专业,包括精密科学、航空航天、机械制造、新材料、石油工程、医学、物理、化学等理工类专业,以及俄语语言文学、法律、经济、历史、国际关系、社会学、新闻、文学创作等人文社科类专业。
3.资助内容
留学期间享受俄罗斯政府提供的奖学金(学费及部分奖学金),国家留学基金提供奖学金补贴及一次往返国际旅费。
4.选派名额
(1)本科插班生、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俄语语言文学专业2人(两类人选共用名额)。
(2)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俄语语言文学专业2人;其他专业可根据实际情况推荐,名额不限。优先选派一外为俄语,学习俄罗斯优势专业的理工及人文社科专业应届本科毕业生。
(3)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根据实际情况推荐,名额不限。优先支持作为师资培养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及在职教师。重点选派一外为俄语,学习俄罗斯优势专业的理工及人文社科专业应届硕士毕业生。
(4)2019年全国俄语大赛60名获奖学生此次一并申报,不占用上述推荐名额。(名单见附件2)
(5)访问学者:根据实际情况推荐。优先支持在职教师或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在职人员。
5.申请条件
(1)基本条件:符合《2020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规定的申请条件;
(2)其他条件:
本科插班生:俄语专业在读本科二年级学生,在校成绩平均分不低于85分(百分制)或学分绩点不低于3.5(四分制),无不及格科目。年满18周岁(2002年1月1日以前出生)。
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俄语专业本科毕业且从事俄语或其他专业学习的在读硕士研究生,硕士阶段在校成绩平均分不低于85分(百分制)或学分绩点不低于3.5(四分制),无不及格科目。年龄不超过35岁(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1)应届本科毕业生。本科为俄语专业的赴俄攻读硕士学位人员,俄语专业四级考试需为“优秀”等次;(2)国内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科研机构的正式工作人员,应具有本科学位;(3)年龄不超过35岁(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1)优秀应届硕士毕业生,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成果;(2)国内高等学校、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科研机构的正式工作人员,具有硕士学位;(3)年龄不超过35岁(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访问学者:(1)须为国内高等学校、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科研机构的正式工作人员。申请人原则上应主持或参与研究项目、课题,出国研修计划应紧密结合在研项目、课题、所在单位重点工作。(2)年龄不超过 50 周岁(1969 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本科毕业后应有 5 年以上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应有 2 年以上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无工作年限要求。
申请跨专业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的,仅限选择相近专业,且需提供拟留学专业辅修、选修等专业背景证明材料。
(3)外语水平要求
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时,原则上需达到《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外语合格条件》(https://www.csc.edu.cn/article/1709)规定的俄语条件。俄语未达标者,亦可申请。如被录取,派出前须参加有关教育部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统一组织的俄语初级班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派出;赴俄后根据俄方安排进行语言学习。
访问学者申请时须达到《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外语合格条件》规定的俄语条件。
本科为俄语专业的申请人,不再支持其赴俄后进行语言预科学习,如需语 言预科,费用自理。
二、选拔方式及时间安排
国家留学基金委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经学校审核同意后,按规定的程序和办法申请。国家留学基金委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组织专家评审后确定留学候选人并向俄方推荐,最终录取结果待俄方录取后确定。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的时间安排和学校工作部署,我校选派工作时间安排如下:
1. 6月23日前:校内评审。学生于6月21日前将材料提交至所在学院,学院确定推荐人员名单,并于6月23日上午11点前将《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本科生境外学习交流项目申请表》(附件3)或者《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研究生海外学习交流项目申请表》(附件4)以及《中国石油大学(华东)2020年中俄政府奖学金项目推荐人员名单》(附件5)纸质版交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行政楼1210房间),同时将《推荐人员名单》电子版发送至yangyifan@upc.edu.cn;邮件抄送dongzh@upc.edu.cn(本科生);yjspy@upc.edu.cn(研究生);liuxiaoyi@upc.edu.cn(教师)。
2.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遴选通知要求,国际处审核推荐人员材料,并公示推荐人员名单。
3.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遴选通知要求:学校推荐人选需:(1)于2020年6月20-30日登陆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按附件1遴选通知要求,将纸质材料(一式二份)交至国际处行政楼1210室。逾期未提交者,原则上将不再考虑审核及上报。网报填写“项目名称”时,请选择“与有关国家互换奖学金计划”、“派出渠道”选择“俄罗斯互换奖学金”。(2)于6月20日起登录俄人文署留学俄罗斯网(https://futurein-russia.com/)填写申请表,上传对外联系材料。对外联系材料的提交工作须于7月15日前完成。2020年起,俄方将启用新的网上申请平台,并根据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线上打分,请申请人务必按要求准备并提交申请材料,因未及时提交或提交材料未通过俄方审核,国家留学基金委不再负责后续事宜。
4. 国际处将依据国家留学基金委通知要求准备有关上报材料。
三、录取及派出
1.留学候选人的留学院校由俄罗斯人文合作署负责落实。
2.俄方一般于8-9月通知奖学金落实结果,派出时间一般为9-10月。具体派出日期以俄方通知为准。
3.受新冠疫情影响,奖学金落实和派出存在诸多不确定因素,请申请人务必做好国内的学习、工作安排。
四、联系方式
请申请人加入UPC公派赴俄留学交流QQ群(317378971)。加入前请注明:姓名-专业-年级,并密切关注相关通知。
联系人: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杨一帆 86981982
教务处: 董增华 86981303
研究生院: 俞继仙 86983476
人事处: 刘晓怡 86983380
附件2 2019年全国俄语大赛获奖名单-中国石油大学(华东).pdf
附件3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本科生境外学习交流项目申请表.doc
附件4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研究生境外学术交流与研修申请表.docx
附件5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2020年中俄政府奖学金项目推荐人员名单(需排序).xlsx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教务处
研究生院
人事处
2020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