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年级团总支、团支部书记:
团支部是团的最基层一级组织,它同广大团员青年有着最直接、最广泛的联系。基层团支部规范运行可更好的发挥团的政治功能、体现政治价值,不断增强团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按照团中央《团(总)支部“对标定级”工作指引(第1版2020年)》、校团委《关于开展团支部“对标定级”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为持续推动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现在学院集中开展全体团支部“对标定级”的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与工作标准
发布通知之日起至2020年11月25日,面向成立6个月及以上的团支部,依据“对标定级”自评表参考标准(详见附件1)开展评星定级,对应星级参考如下:
5星级(≥90分),4星级(80—89分),3星级(70—79分),2星级(60—69分),60分以下不予定级。
——5星及4星团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基础较好,应着力推进工作创新,成为示范标杆。
——3星和2星团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基础一般,应着力补齐工作短板,提升建设水平。
——不予定级团支部,列入重点整顿范围,应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加强基本建设。
二、工作流程:
1.团支部自审与年级团总支审查。
10月30日前,团支部结合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等,需对照参考标准,完成自评定级;团支部召开会议时,年级团总支需委派两名年级团总支组织员列席会议并做好该团支部工作情况记录,年级团总支列席组织员根据大会情况、《基层团支部工作手册》检查情况,在充分听取支部团员意见的基础上,形成年级团总支评定意见(附件2)。
评定采取“五必评、双签字”方式,即评班子建设、评团员表现、评活动效果、评制度落实、评大局贡献,团支部书记、普通团员代表分别在团支部“对标定级”自评表(附件1)签字确认自评结果,年级团总支于10月30日收取各支部自评表,年级团总支审核无误后方可在2天后将年级所有支部的电子版自评表与团总支的评定意见发送至邮箱houjh_upc@163.com,纸质版材料于学院团委集中复核时交至学院团委组织部。
2.学院团委集中复核,形成评定意见。
学院团委组织部根据提交的材料,集中复核团支部定级情况,复核时学院团委将结合年级团总支意见,核对“智慧团建”系统数据、核验《基层团支部工作手册》等工作资料、核查自评结果真实度,充分听取团员青年意见、相关党组织的评价,形成复核意见,针对存在问题将形成文字材料报送至校团委。
通过复核的予以认定并在“智慧团建”系统记录其星级(“智慧团建”系统有关功能将于第四季度上线运行)。对团支部自评结果不予认可的,须向支部反馈存在问题,予以纠正或限期整改。
3.注意事项
“活力团支部-红旗团支部”立项支部是重点考察支部,各年级评定为4星级及以上的支部不能超过团支部总数的一半;无故未开展“对标定级”将直接被列为重点整顿的团支部,由学院团委直接评定,形成整改意见,完成整改后可再开展“对标定级”;被列为重点整顿的团支部,完成整改后方能开展“对标定级”。
三、工作要求
1.工作认真负责。团支部书记是此项工作直接责任人,应主动向团员青年公开自评定级的过程和结果,同时应将“对标定级”工作程序如实详尽记录在《基层团支部工作手册》中,该项工作可与开展团日活动在内的其他团内工作相结合;年级团总支应做好把关和指导,保证本年级“对标定级”工作程序正当,内容详实,实事求是。
2.激励约束。4星级及以上团支部方具备参评团内荣誉的资格,5星级团支部方可参评全国五四红旗团组织。无故未部署开展“对标定级”工作的基层团委、团支部,不得参评团内荣誉;不予定级团支部,在整改完成之前不得参评团内荣誉。
如有不明之处,可实名联系学院团委组织部。
联系人:侯金华 解子祺,联系方式:86980519
共青团中国石油大学海洋与空间信息学院委员会
2020年10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