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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体本科生: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为做好2019-2020学年创新创业实践卓越之星奖学金评选工作,根据《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创新创业实践卓越之星奖学金评审细则》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二、评选条件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当学年内积极参与创新创业实践活动,成绩突出,积极参与创新创业类活动并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即可申报。

(一)在国际、国内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过高水平的论文;

(二)参加科技类竞赛成绩优异;

(三)参加重大科研项目并作出较大贡献;

(四)获得专利;

(五)创业项目在高校众创空间内运行良好;

(六)在各类创业大赛取得优异成绩;

(七)创业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技术政策,技术含量较高、创新性较强;

(八)其他经学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认定的省(市)级及以上创新创业类竞赛获奖者。

三、奖励金额

创新创业实践卓越之星奖学金设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5000/人、3000/人、2000/人。

四、评选程序

(一)学生申请:填写《海空学院“创新创业实践卓越之星奖学金”推荐人选汇总表》,于10291800前将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537593879@qq.com,联系人:学院科协秘书长,曾鹏,电话:13767073728。同时提交纸质版汇总表及相应的证明材料至团委办公室(工科楼E1703)辅导员处。

(二)学院初选:学院根据评审细则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及时公布入围名单。

(三)学院联评:申请人准备5分钟以内的PPT答辩,根据答辩情况对申请人进行排序,向学校推荐创新创业实践卓越之星一等奖人选。

答辩时间:1111400

答辩地点:东环204

答辩人需提前15分钟到达指定教室拷贝答辩PPT

(四)结果公布:待学校把一等奖评审结果反馈给学院后,将根据评审排序和学校分配名额确定二、三等奖人员,公布最终评选结果。

 

海洋与空间信息学院

20201028

附件1:海空学院创新创业实践卓越之星奖学金推荐人选汇总表.xls

附件2:创新创业实践卓越之星奖学金评审细则(试行).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