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2021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实施办法》(附件1)及《中国石油大学(华东)2021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暂行管理办法》(附件2)(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等相关要求,我校2021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第一批选派工作开始启动,有关通知要求如下:
一、获资助项目
(一)往年获批,2021年继续资助项目6项(附件3):
1.化工安全与环保复合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化学工程学院 赵东风教授负责)
2.能源与环境催化材料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化学工程学院 阎子峰教授负责)
3.非常规与深层油气勘探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地球科学与技术学院 刘可禹教授负责)
4.油气储运工程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储运与建筑工程学院 刘刚教授负责)
5.海洋油气工程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石油工程学院孙宝江教授负责)
6.深层-超深层油气探测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地球科学与技术学院 韩同城教授负责)
(二)2021年申请滚动执行项目2项、新申报项目2项
(2021年度立项结果尚未公布,请各项目提前做好人员遴选和储备)。
二、选拔原则、条件和方式
1.各单位需依据“公开”、“公正”的原则,按照获批项目及相关要求目标进行人员选拔,经校内评审公示后推荐至国家留学基金委。
2.申请条件:博士、联培博士、联培硕士应为我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博士后须为我校在编教师(距博士毕业时间应在3年以内)或应届博士毕业生(应为后备师资);访问学者应为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或科研工作者。其他条件要求参见《实施办法》。
3.项目获批后,申请人经所在单位同意后进行对外联系,由学校、学院、导师或个人名义向外方教育/科研机构申请并获取外方正式录取通知书或邀请函。
4.各类别申请人外语水平须达到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创新项目外语合格条件》(https://www.csc.edu.cn/article/1855)。
5.申请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申请人须在获得校内遴选资格后,登录国家留学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按照相应项目要求准备申请材料并提交所在单位审核,经同意后再正式提交。网上报名时间按相关项目要求执行。
6.根据《实施办法》,所有被推荐人员的确定须通过中外合作双方专家评审。
三、校内选拔流程
1.1月初,国际合作与交流处会同研究生院、人事处下发选派通知,申请人根据通知要求填写《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研究生境外学术交流与研修申请表》(针对学生)(附件4)和《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教职工公派出国研修申请表》(针对教师)(附件5),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学院组织3名及以上专家成立创新项目评审专家组,对申请人材料进行评审,学院根据专家评审结果和学校选派限额确定推荐人员名单。
2.学院于2月26日前将《2021年国家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推荐人员名单》(附件6)以及《研究生境外学术交流与研修申请表》(附件4)、《教职工公派出国研修申请表》(附件5)(主管院长签字,学院盖章)分别报研究生院(学生类)和人事处(教师类),《推荐人员名单》电子版发送至yjspy@upc.edu.cn和liuxiaoyi@upc.edu.cn。研究生院和人事处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后将《2021年国家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推荐人员名单》交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行政楼1210),电子版发送至yangyifan@upc.edu.cn。
我院拟申请此项目的博士、博士后、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或科研工作者请于2月24日前将申请材料电子版交至教学办娄老师处,邮箱地址:loushengnan@upc.edu.cn,届时学院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3.3月1日~5日,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审核材料公示推选结果。
4.3月1日~10日,拟推选人员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网申。
5.3月20日前,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准备学校请示公函并连同人选名单及相关材料报国家留学基金委。
6.国家留学基金委将于2021年5月公布录取结果,录取通知将发送至各单位主管部门,学校对派出人员进行行前培训。
7.派出人员办理相关校内和出境手续,陆续派出。
四、网申时间安排
1.人员选拔录取工作分两批进行,各批网上报名时间为:
第一批:3月1—10日(应于2022年12月31日前派出)
第二批:9月1—10日(应于2022年12月31日前派出)
2.被推荐人选需在网上填写、上传的材料,详见附件7《2021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访学、博后类别人员申请材料列表及说明》和附件8《2021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研究生类别人员申请材料列表及说明(博士、联培博士、硕士、联培硕士)》。
五、人员派出与管理
人员派出与管理请参照《实施办法》第七章和《暂行办法》第六章。
六、常见问题解答及注意事项
1.《2021年人员相关常见问题解答》请参看附件9。
2.自2021年起,对获批项目各类别选派规模实行3年总额控制,年度具体选派规模由项目实施单位根据当年人选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3.不同选派类别之间(如博士和联培博士)不能共享名额。
七、联系方式
请申请人加入中石大CSC创新项目QQ群(467734828),2021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第二批选派工作将后续通知。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杨一帆 86981982
研究生院: 俞继仙 86983476
人事处: 刘晓怡 86983380
附件1 2021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实施办法.pdf
附件2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2021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暂行管理办法.pdf
附件3 2021年继续获资助的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6个).pdf
附件4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研究生境外学术交流与研修申请表.docx
附件5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教职工公派出国研修申请表.doc
附件6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2021年国家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推荐人员名单.xlsx
附件7 2021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访学、博后类别人员申请材料列表及说明.pdf
附件8 2021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研究生类别人员申请材料列表及说明(博士、联培博士、硕士、联培硕士).pdf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研究生院
人事处
海洋与空间信息学院
2021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