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
根据学校《关于部署2020年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和《关于2020年职称申报有关问题的说明》通知要求,为做好我院2021年职称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聘用在教师岗位、思想政治教育教师岗位、实验技术等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六级职员及以上管理岗位人员,在站博士后。
二、晋升方式
除《中国石油大学(华东)职称评审办法》(中石大东发〔2019〕6号)中规定的自然晋升、校长提名晋升、破格晋升方式外,根据国家《关于深化高等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建立重点人才绿色通道”等相关精神,针对教师系列设立绿色通道晋升方式。绿色通道实行单列指标,单独评审。
申报人根据申报条件只能选择一种晋升方式。
三、评审条件
(一)基本条件
根据《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中“规范高校教师聘用和职称评聘条件设置,不得将国(境)外学习经历作为限制性条件”的要求,不再将有关出国(出境)访学经历的要求列入教师系列职称评审基本条件,具备相应出国(出境)访学经历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评审。其他评审基本条件仍按《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教师系列高、中级职称评审条件》(中石大东发〔2019〕7号)《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思想政治教育教师系列高、中级职称评审条件》(中石大东发〔2019〕8号)《中国石油大学(华东)高教管理研究等8个系列职称评审条件》(中石大东发〔2019〕9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自然晋升条件
教师、在站博士后按照《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教师系列高、中级职称评审条件》(中石大东发〔2019〕7号)相关规定执行;思想政治教育教师按照《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思想政治教育教师系列高、中级职称评审条件》(中石大东发〔2019〕8号)相关规定执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六级及以上管理职员按照《中国石油大学(华东)高教管理研究等8个系列职称评审条件》(中石大东发〔2019〕9号)相关规定执行。
(三)破格晋升条件
根据《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中“坚决克服唯分数、唯升学、唯文凭、唯论文、唯帽子的顽瘴痼疾”的要求,不再将入选人才项目、发表T0论文作为破格晋升教授、副教授的条件。其他破格条件仍按照《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教师系列高、中级职称评审条件》(中石大东发〔2019〕7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四)绿色通道晋升条件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达到《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教师系列高、中级职称评审条件》(中石大东发〔2019〕7号)中基本条件的一至四条,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达到晋升教授业绩条件
任现职近5年(任现职不满5年的为任现职以来)达到晋升教授业绩条件。
2.承担学校战略布局的重大教学科研任务并做出突出贡献
在国家级一流专业、一流课程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或承担学校布局的战略性重大科研任务,并担任专题长及以上层次负责人,且取得突出业绩或做出重要贡献。
四、评审组织
学院成立教师系列职称评审组。其他系列二级职称评审组由学校按评审系列分别成立。其中思想政治教育教师由党委学生工作部(处)负责,高教管理研究系列由党委组织部负责,实验技术系列由教务处负责。
学院职称评审组,学校高、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委组成及遴选按照《中国石油大学(华东)职称评审办法》(中石大东发〔2019〕6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五、评审程序及工作日程安排
(一)个人申报及资格审查。
3月11日至3月18日,符合评审条件的人员,完善“教工一张表”,登录学校“e站通”服务平台填报《职称评审一览表》,并签订承诺书,同时将相关支撑材料(含教案)原件或有效复印件报送学院(工科E1709)。
3月19日至3月21日,学院严格对照支撑材料对《职称评审一览表》的有效性和真实性进行审核,并在职称服务平台中提交审查意见。
(二)申请材料公示。3月22日至3月26日,学院将申报人的《职称评审一览表》、相关支撑材料(含教案)原件或有效复印件进行公示。
本次职称评审,由各系组织对本单位申报人进行院系公共事务贡献度测评,测评结果报送学院。
同时,各系党支部向学院党委报送本单位申报人的思想政治表现及师德师风情况。
(三)学校公示申请材料。3月29日至4月2日,学校在全校范围内公示晋升高级职称人员的《职称评审一览表》。
(四)学校公布评审指标。4月3日至4月4日,学校职称改革领导小组根据通过资格审查情况确定并下达各二级职称评审组推荐指标。
(五)评审、公示。4月5日至4月19日,学院职称评审组确定评委名单并报学校备案;二级职称评审组完成评审、公示,并向学校报送结果。
(六)同行专家评审。4月20日至4月21日,学院职称评审组向学校报送评审材料和推荐晋升正高级职称人员的同行专家评审材料。4月22日至5月22日,学校组织晋升正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评审工作,二级职称评审组组织晋升副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评审工作并报送同行专家评审结果。
(七)学校评审、公示。5月23日至30日,学校完成职称评审并进行公示。
六、评审工作要求和评审纪律要求
1.教职工认真阅读通知及《关于2021年职称申报有关问题的说明》,按相关要求填报、提供附件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2.在材料审核、资格审查、推荐评审等环节中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签名,谁负责”的管理责任制,一旦出现问题将逐级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评审纪律按照《中国石油大学(华东)职称评审办法》(中石大东发〔2019〕6号)文件相关规定及《关于重申职称评审、聘期考核与岗位聘用工作纪律的通知》(人事发〔2019〕2号)文件执行。
3.实行回避制度。各级评审组织组成须遵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中的回避制度。
4.关于公示期限。根据《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的规定,各级公示的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5.关于任职服务期限。晋升高级职称的人员,继续实行任职服务期限制度,服务期四年,违约责任等按岗位聘用合同执行。
请相关教师务必认真查阅通知要求,按时间要求填报数据。不明事宜可与学院、人事处及其他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联系。
学院联系人:张锋 联系电话:86980518。
附件1:职称评审相关文件
附件2: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教学、科研分类目录(2018版)
海洋与空间信息学院
2020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