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系:
为鼓励教师深入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及时总结先进改革经验,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现组织2021年校级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教学成果是指反映高等教育教学规律,具有独创性和新颖性,对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实现人才培养目标产生明显效果的改革经验。
1.高水平人才培养体系:主动适应国家、行业和区域经济发展需求,围绕某专业类、某领域或全校人才培养工作,积极创新体制机制,深化综合改革,对建设一流本科、培养一流人才发挥重要作用的成果。
2.专业建设与改革:适应新工科和新文科建设要求,在传统专业升级改造、新兴专业建设、专业综合改革等方面积极创新,对提升专业建设水平发挥重要作用的成果。
3.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结合专业人才培养目标,遵循因材施教原则,在探索学术型、工程型、复合型、国际化等各类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方面积极创新,对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发挥重要作用的成果。
4.课程与教材建设:在课程群建设、通识教育课程建设、课程思政建设、课程内容优化与优质教学资源建设、高水平教材建设等方面深化改革,对提高课程与教材建设水平发挥重要作用的成果。
5.教学方法改革:注重信息技术与教学深度融合,积极开展翻转课堂、混合式教学、研究性教学等方式方法改革,实施过程性考核、非标准化答案考试等改革,在提高课堂挑战度、转变学生学习方式、提高学生学习效果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的成果。
6.实践教学改革:在实践教学体系、实践教学标准、实践教学模式、实践教学技术手段、实践教学基地、产教融合协同育人等方面积极改革创新,对提升学生实践创新能力发挥重要作用的成果。
7.创新创业教育:注重专创融合,在专业教育中有效融入创新创业教育理念和方法,通过课程、项目、竞赛等一体化内容设计和实践训练,对培养学生创新创业精神和能力发挥重要作用的成果。
8.其他方面:在教学管理创新、教学团队和基层教学组织建设、教师教学发展、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等方面取得的成果。
二、申报条件
1.成果符合立德树人根本要求,有先进的理论指导和扎实的研究基础,聚焦本科教学与人才培养中的关键问题,经过2年以上实践检验,对提高学校本科教育教学质量、实现人才培养目标具有重要作用,具有可操作性、可复制性和较强的推广应用价值。
2.成果负责人从事本岗位工作4年及以上,师德高尚,为人师表,主持并直接参与教学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践过程,做出主要贡献。团队成员结构合理、分工明确,在成果完成过程中做出实际贡献,原则上不超过10人(含负责人)。每人限主持申报1项教学成果。
3.鼓励跨专业、跨学科、跨学院、跨单位(其他高校、企业、科研院所等)联合申报具有综合性、示范性、推广性的高水平成果。
4.已获得校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或教材类奖励的成果,如内容没有明显创新和实质进展,不得再次申报。
三、申报材料
1.成果申请书(PDF版、纸质材料1份):要简明扼要,严格按照字数要求撰写成果解决的主要问题、解决问题的方法、成果创新点及应用推广情况。
2.成果总结报告(PDF版):要系统梳理成果研究内容、取得成效等,5000-7000字。
3.附件材料(PDF版,50页以内):如公开发表论文、教学获奖、学生相关成果、专家评价、成果应用推广材料等。如申报成果为教材,需提供样书1本(套)及教材电子文档。
四、评选程序
1.教师申报:教师根据学校教学成果奖评选要求,系统梳理成果材料,认真凝练成果特色,填写教学成果申报材料。
2.学院推荐:学院对申报成果进行资格审查、专家评审和指导工作,按照申报限额确定推荐名单,并对成果材料公示不少于3天,公示无异议后,9月25日前报送至教务处。
3.学校评审:学校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教学成果奖获奖名单。
1.学校教学成果奖每两年评选一次,对获奖集体和个人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一定奖励,特等奖2万元,一等奖1万元,二等奖0.5万元。
2.推荐参评2020年山东省一流教材但未获奖的本科教材,统一认定为校级教学成果中的教材类成果,每部教材奖励0.5万元。
3.各系要统筹规划,瞄准近年来高等教育改革趋势和热点问题,系统梳理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优势,形成理念先进、成效显著、影响力大的成果。
4.学校将从教学成果培育项目和校级教学成果奖中择优遴选,确定下一届山东省教学成果奖推荐名单。
六、学院要求
1. 各单位应结合国家一流专业建设规划、统筹规划教学成果奖申报。
2. 请于9月15日前提交电子版到学院,学院将组织评审和把关提高。
3. 未尽事宜请联系海洋与空间信息学院教学办公室,联系人:于艇,电话:86980520,邮箱:19950050@upc.edu.cn
海洋与空间信息学院
2021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