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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属各单位:

根据《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教职工学历(学位)教育管理办法》(中石大东发〔20209)的文件精神,现将报送2021-2022学年继续教育培养计划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相关要求

1.教学科研岗位上的教职工攻读博士学位可以选择定向、非定向的培养方式;其他岗位教职工原则上以定向方式。

2.国(境)外培养单位排名参照2022QS最新排名。攻读硕士学位原则上不允许报考国(境)外高校。

3.申请人可以同时填报3个志愿,志愿提交后原则上不允许更改。

4.各单位要严格按照中石大东发〔20209号文件规定,在保障正常的教学秩序的前提下,编制培养计划,确定本单位培养人选并进行排序;同时对于本单位跨专业报考及报考国(境)外高校的申请要严格把关。

二、时间安排

申请人填报《报考研究生审批表》和2021-2022学年学历(学位)培养计划汇总表》(电子版)并发给各单位分管人事工作负责人,由各单位进行初步审核及排序。
    各单位请于20211115日前将《2021-2022学年学历(学位)培养计划汇总表》(电子版)及《报考研究生审批表》报送学院办公室(工科E1504);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hangfeng@upc.edu.cn。学院结各单位审议情况进行综合评审及推荐。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锋(学院)、刘晓怡(人事处)

联系电话:8698051886983380



海空学院

人事处

2021115

附件1:专任教师报考研究生审批表.doc

附件2:非专任教师报考研究生审批表.doc

附件3:关于印发《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教职工学历(学位)教育管理办法》的通知[2020]9).PDF

附件4: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