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研究生管理办法》(石大东发[2017]23号)文件,《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研究生课程学分认定及成绩转换管理办法》(研院发〔2018〕10号)文件,现将对19级和20级研究生的Upcic课程学分进行认定。
1.认定项目
集中学习指研究生在校内修读未纳入学年开课计划的集中排设课程,或在校外修读开放性课程;学术与实践活动指我校认可的各级各类研究生暑期学校、博士生论坛、国际学术会议等;重要学科竞赛指中国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大赛;创新创业活动指研究生参加的由教育部、团中央、中科协等单位主办的全国性研究生创新创业大赛。
2.认定要求
Upcic课程学分一般为0.5或1学分,可以累积,但累积不得超过3学分,且同一项活动或赛事不予重复认定。具体认定要求如下:
(1)申请认定项目为集中学习的,累计上课学时达到或者超过16学时,认定为1学分;累计上课学时超过8学时但少于16学时,认定为0.5个学分;累计上课学时少于8学时,不予认定学分。
(2)申请认定项目为学术与实践活动的,根据活动级别、活动强度、活动持续时间等因素,认定为0.5或1学分。认定的项目不能与必修环节中的“参加10次学术报告”中的内容重复。
(3)申请认定项目为以成果展示为主的学科竞赛奖励(《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研究生科技竞赛获奖成果奖励办法》认定的大赛)的,获得特等奖或一等奖的认定为1学分,获得二等奖或三等奖的认定为0.5学分。
(4)申请认定项目为创新创业实践活动的,须参加学院组织的公开评审答辩。若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新性和先进性,可认定为1学分。
(5)Upcic课程学分在认定后,不标注具体认定项目,统一标记为“Upcic课程”,成绩登记为“通过”。
(6)申请认定项目为培养方案中的必修环节或者和具体课程相关的,不予认定Upcic学分。
3.认定材料
(1)申请认定项目为集中学习的须提供成绩单,且成绩单上应有修课人姓名、课程名称、学时、学分等认定必要信息。
(2)申请认定项目为学术与实践活动,需要作为主讲人,提供会议议程及参会照片。
(3)申请认定项目为重要学科竞赛或者创新创业大赛的,需提供获奖证书。
(4)申请认定项目为创新创业实践活动的,需提供公开评审答辩成绩单。
以上每一项证明材料均需扫描为一个PDF版文件,上传至研究生管理系统。
4.认定时间
本次认定申请截止时间2021年12月5日。
特别说明:根据研究生院培养办的通知,19级、20级同学Upcic课程非必修,不算Upcic课的学分,培养计划学分已修满的不需要申请;但从21级同学开始,Upcic课必修,未完成者将不能通过“培养计划完成”审核。
5. Upcic课程申请--学生端操作流程(见附件1)
海洋与空间信息学院
2021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