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研究生导师、研究生:
根据《博士生学位论文和答辩工作的有关规定》、《硕士生学位论文与答辩工作的有关规定》等要求,现将研究生(科教融合创新实验班同学参照准备有关材料,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学位论文开题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题范围
参加本次开题的研究生包括20级博士生、21级博士生、21级硕士生。
二.开题时间
正常开题工作应在2022年11月30日前完成,学生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开题,最晚于2023年5月30日前完成补开题工作,补开题工作由学生向学院提出申请,另行组织。
特别提醒:博士开题时间与答辩时间相隔不能少于18个月,硕士开题时间与答辩资格审查时间不能少于9个月,开题半年后完成中期考核工作,未按期完成者,将不能通过毕业资格审查。
三.开题要求
1.具体工作流程和方法见附件1.《博士生、硕士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的有关规定》。
2.文档格式请参照学位论文有关格式要求(见学位论文书写指南,http://gs.upc.edu.cn/xwlwsxzn/list.htm),需要特别注意行间距、首行缩进、字体大小、图注、表注、页码、目录、参考文献等。
3.导师需要给学生提供一份已经获批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申报书作为参考,要求充分凝练课题的创新性,重点就拟采取的研究方法、技术路线、试验方案等进行展开论述。
4.各答辩小组需要帮助学生进行充分论证,不通过者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0%。
5.答辩结束后,学生需要根据专家意见,与导师进行充分沟通,对开题报告进行修改完善。
6.硕士开题专家组组长不在答辩现场签字,需要对提交的最终版进行检查,确认已经按照专家提出的合理化建议进行了修改后再签字。
四.开题组织
开题工作由各系负责组织,导师配合完成。
各系负责人需在开题前一周,将《督导任务录入单(开题)》(见附件2)电子版发给成老师,供督导组专家选择督导。
五.开题后上交材料要求
(一)博士开题后需要提交
1.博士生开题材料
(1)1份开题报告与文献总结;
(2)1份导师评议书(用同行专家评议书)、1份博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评审专家名单和3份开题报告同行专家评议书;
(3)1份博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论证会专家名单、5份开题报告论证会专家论证意见书(一)和1份开题报告论证会专家论证意见书(二)。
注:按上述顺序用白色油光皮胶装在一起,用于归档。
2.开题报告意见汇总表(纸质版1份)。
(二)硕士开题后需要提交
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与文献总结(白色油光皮胶装,用于归档)。
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另需提交
(1)研究生专业外语环节考核情况表1份 (导师给出成绩并签字);
(2)研究生参加学术活动记录本(内需有参加10次以上学术报告及作1次公开学术报告的记录,导师给出成绩并签字)+硕士研究生听学术报告讲座记录(A4纸单页,格式自定)。
(三)未开题同学需提交纸质版《开题延期申请表》。
(四)各系需提交
附件3.《博士、硕士生开题报告题目汇总表》(内有两个sheet:开题学生题目汇总表和未开题学生信息表),电子版和纸质版。
六.注意事项
1.学生开题材料以研究生班级为单位收集(按学号分类排序),检查无误后班长交至海洋楼517成老师处。
2.所有材料上交截止时间:2022年12月15日,补开题材料:2023年6月15日。
3.论文开题表格下载地址(研究生院主页/学位工作/文档下载)
http://gs.upc.edu.cn/2020/1008/c14018a318029/page.htm
所有开题表格已经更新,请务必下载最新开题表格。
海洋与空间信息学院
2022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