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
根据学校因公临时出国(境)管理规定及工作安排,现将2023年度因公出国(境)计划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各单位应严格按照《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因公临时出国(境)审批管理办法》(中石大东发〔2019〕95号)以及上级部门因公出国(境)管理的有关要求,围绕学校“双一流”学科建设、教育对外开放和共建“一带一路”教育行动等重点工作,结合新冠疫情常态化管控要求,根据实际需要科学制定2023年度因公出国(境)计划。
二、提交方式
请各位老师于2022年12月10日之前,将《中国石油大学(华东)2023年度因公出国(境)任务计划汇总表》电子版报送至罗偲罗偲汇总。
三、计划审批
学校将根据团组的必要性对计划申报团组进行初审并备案。未备案的公务类因公出国任务,原则上学校将不予认可。
四、咨询方式
学院联系人:罗偲,luo_cai@upc.edu.cn
联系人:孙玉、王凌;电 话:869819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