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导师队伍建设及研究生培养工作的需要,根据学校通知,学院决定开展2023年新增硕士生导师资格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依据
1.《海洋与空间信息学院学术学位硕士生指导教师遴选与招生资格审定实施细则》(见附件1);
2.《海洋与空间信息学院专业学位硕士生指导教师遴选与招生资格审定实施细则》(见附件2)。
二、新增硕导资格评定程序及时间安排
1.个人申请(4月24日-5月14日)
新增校内硕导申请人按照个人申报类别填写《学术学位(或)专业学位硕士生指导教师资格评定申请表》(简称《硕导申请表》,使用“e站通”服务平台),并按要求准备有关科研成果等证明材料,5月15日前将以上纸质版材料(签字)及《2023年新增学术学位专业学位硕士生导师推荐人员汇总表》(附件3)的电子版,交至学院教学办公室成老师处。
2.学院审核推荐(5月15日-6月9日)
1)学院依据《学术学位/专业学位硕士生指导教师遴选与招生资格审定实施细则》对个人申请材料进行真实性和条件审核。
2)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符合资格条件的申请人进行审议,确定新增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硕导推荐人员名单。
3)学院对拟推荐人员名单及申报材料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3.学院报送材料(6月15日前)
《2023年新增学术学位/专业学位硕士生导师推荐人员汇总表》(按推荐排序列表,附件3)。
以上须提供纸质材料1份及相关电子版。
三、其它事项
1.新增硕士生导师原则上不能跨学科或者专业学位类别(领域)申报。
2.本次遴选工作一律通过学校“e站通”/“硕导资格评定(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系统进行申报。
《硕导申请表》由系统自动生成,相关数据信息均来自“一张表”,申请人应先完善“一张表”,再登录评定系统进行申报(填表说明见附件4)。
3.科研成果计算时间:近五年是指从2018年1月至今,近四年是指从2019年1月至今,近三年是指从2020年1月至今。
4.所有材料必须准确如实填写。对于不按要求填写或填写模糊的成果不做统计。对弄虚作假的申请人一经查实,将视为违反师徳行为,实行一票否决并依法依规给予相应处理。
5.导师遴选提交支撑材料的制作要求见附件6。
6.本通知及其相关附件也可从中国石油大学研究生院网页查询或下载(http://gs.upc.edu.cn/)。联系人:武老师 联系电话:86981631
学院联系人:成老师 联系电话:86188602
E-mail:chenxiaofang@upc.edu.cn
附件1.海洋与空间信息学院学术学位硕士生指导教师遴选与招生资格审定实施细则.pdf
附件2.海洋与空间信息学院专业学位硕士生指导教师遴选与招生资格审定实施细则.pdf
附件3.《2023年新增学术学位专业学位硕士生导师推荐人员汇总表》.xls
海洋与空间信息学院
2023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