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海洋与空间信息学院2023年上半年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工作,保证学位论文答辩质量,现将学位论文答辩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答辩时间
答辩日期定为:5月21日,具体时间、分组和地点见学位论文答辩安排报表。
二、答辩形式
1.采用现场答辩形式。涉密学位论文,由导师提出申请,单独组织答辩。
2.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将按学科或培养方向分组,统一进行答辩。为保证学位授予质量,各答辩小组将实行论文答辩末位复审制度。
3.如因特殊原因无法进行现场答辩的学生,请在提前向成老师提出申请,将安排进行网络答辩。
三、需要准备的材料
(一)根据《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第十一条 硕士学位论文评审意见的处理:
1.评审人意见全部为“直接答辩”或“修改后答辩”的,学位申请人应在导师(组)指导下,按照评审人意见对论文进行修改完善,填写《论文评审结果修改情况表》,经导师(组)审阅同意后,进入论文答辩环节(专家评阅书中评阅意见均为“直接答辩”或“同意答辩”的不用填写此表)。
2.如有1名评审人意见为“修改后重新评议”或“修改后重新送审”的,申请人应在导师(组)指导下,按照评审人意见,认真修改论文,并填写《硕士学位论文复审申请表》。经导师(组)审查同意后,学院将修改后的论文和复审申请表送原评审人重新评审,经评审人同意答辩后方可进入论文答辩环节;如果原评审人拒绝评审,则由学位授权点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送2名校外专家进行评审,经2名评审人都同意答辩后方可进入论文答辩环节。
待第二次送审的专家评阅书返回后,学生填写《论文评审结果修改情况表》,经导师(组)审阅同意后,进入论文答辩环节。
(二)另外需要准备的材料有
学位论文电子版、答辩PPT、研究成果(与学位论文相关的图片或演示视频)、所有专家评阅意见PDF版,学位论文评审结果修改情况表,指导教师评阅书(自己扫描成PDF版)、合作导师评阅书(有合作导师的交,自己扫描成PDF版)等文件;《学位审批材料》里的“答辩决议书(二)”中的‘答辩委员会对学位论文及答辩情况的总体评价’;2份纸质版论文(不需胶装)。材料提交时间截止到2023年5月20日上午12:00,提交网址:http://172.19.162.232/ graduate/。
四、答辩流程
答辩流程严格按照《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学位授予工作细则》中的相关规定执行,具体要求如下:
1.答辩秘书召集答辩委员会委员、答辩人进入答辩教室,确保答辩按时进行。
2.答辩委员会主席主持会议,宣布答辩开始,介绍答辩委员会委员、宣读答辩流程、强调答辩纪律。
3.答辩人宣读论文《独创性声明》。
4.答辩人报告学位论文的主要内容,时间不超过15分钟。
5.答辩委员提问,答辩人答辩,时间不超过15分钟。答辩委员会可以要求学生演示、讲解与论文有关的数据、源代码、软件功能或软硬件作品等,答辩人应提前准备好所有相关资料。答辩过程中,若发现学位论文弄虚作假,则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6.答辩结束后,答辩委员会就是否通过答辩和是否建议授予相应学位,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
7.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答辩决议。
五、其他
1.答辩过程允许列席旁听。为保障答辩顺利进行,答辩秘书有权对旁听人数进行合理控制。旁听人员不得影响答辩正常进行,必须全程保持安静,听从安排。
2.对于校外盲评专家打分平均分低于75分或者学院复审专家打分低于75分的同学,将单独分组进行答辩。
3.质量差的学位论文应及时修改完善,按照学校末位复审制的要求,初步定于5月25日下午进行第二次答辩复审;二次答辩时将填写好的《学位论文答辩末位复审决议书》纸质版(其中‘论文学术评语’和‘复审决议’由现场评委及秘书填写)带至现场,上交答辩秘书老师。第二次答辩复审若仍然达不到要求,则终止本次学位申请。
以上需要准备的材料下载链接
http://gs.upc.edu.cn/2018/0907/c14018a200053/page.htm
学位论文书写指南和书写模板见:
http://gs.upc.edu.cn/2013/0308/c14016a200112/page.ht
海洋与空间信息学院
2023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