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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老师:

按照《中华国际科学交流基金会杰出工程师奖奖励办法》(见附件1)的规定和要求,2024年第六届杰出工程师奖推荐工作已正式启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励范围

杰出工程师奖的奖励范围是中国内地及港、澳、台地区的工程技术人员。

二、奖项设置

杰出工程师奖分为杰出工程师奖和杰出工程师青年奖。杰出工程师奖每届奖励人数不超过40名,杰出工程师青年奖每届奖励人数不超过30人。

三、被推荐人基本条件

1. 被推荐人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 被推荐人年龄不超过65周岁,其中杰出工程师青年奖被推荐者年龄不超过45周岁;

3. 被推荐人在生产、建设、科研一线从事产品或工程项目生产、施工、开发、设计、研究等工程技术工作10年以上,其中杰出工程师青年奖被推荐者在工程技术工作岗位上的工作年限8年以上;且到评选期仍在从事相关工作;

4. 被推荐人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产业领域中,创造性地应用先进科学技术,在产品、工艺、材料等方面实现自主创新,取得重大技术成果;该成果已在重要工程项目或重点产业领域得到成功运用,对促进产业技术进步、推动产业结构调整产生重大影响,创造了显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并作为主要完成人做出突出贡献;

5. 被推荐人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或在推动产业技术进步促进技术成果转化等方面做出特别突出贡献,并在其从事的领域或行业中具有相当影响力的工程技术人员。

四、推荐渠道

杰出工程师奖采用推荐单位(人)推荐的办法产生候选人。具有推荐资格的单位(个人),只能推荐与本领域相关的候选人。

(一)单位推荐

1. 具备杰出工程师奖推荐资格的单位,包括:面向企业或生产建设领域的全国性重点行业协会和学会、承担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的高校、部分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见附件2);

2. 我校作为承担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的高校,可以推荐2名候选人

(二)专家推荐

1. 具备杰出工程师奖推荐资格的专家,包括: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历届杰出工程师奖获奖者。

2. 每位有资格的推荐人只能推荐一位候选人,且每一位候选人须同时取得两位有资格的推荐人推荐才有效。

五、推荐程序

1. 申报摸底。拟申报教师请于56前联系学院科研管理办公室。

2. 确定推荐名单。拟通过学校推荐的教师按照申报奖项分别填写《第六届杰出工程师奖申报表(单位杰工)》(见附件3)或《第六届杰出工程师奖申报表(单位青年)》(见附件4),并于53112:00前将申报表及附件材料电子版报送至科技处,学校邀请专家论证后确定推荐人选名单。

3. 系统填报。被推荐人在杰出工程师奖网络推荐平台上(以下简称网络推荐平台,网址:http://www.isefc.org)“杰出工程师奖登录窗口”的“工程师申报入口”登录、注册,在线填写和提交《杰出工程师奖推荐表》等相关材料。系统填报截止时间为623日。

4. 材料报送。被推荐人从网络推荐平台下载打印书面材料1份,于62812:00前报送至科技处1302-2房间。学校在网络推荐平台填写《杰出工程师奖推荐意见表》,并打印出书面材料,与被推荐人填写的相关材料一并寄送至杰出工程师奖励工作办公室,同时在网络推荐平台上完成材料的提交。

拟通过其他渠道推荐的按照其他渠道的要求进行。

六、其他不明事宜请与学院科研管理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陈海香

电话:86983826

邮箱:chenhaixiang@up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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