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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教学系,各位研究生导师:

根据学校研究生导师管理相关规定,我校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实行年度审核制度。根据学校通知(https://gs.upc.edu.cn/2024/0628/c14667a435157/page.htm),学院决定开展2025年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定依据

审定执行《海洋与空间信息学院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审定办法》(见附件1)、《海洋与空间信息学院学术学位硕士生指导教师遴选与招生资格审定实施细则》(见附件2)、《海洋与空间信息学院专业学位硕士生指导教师遴选与招生资格审定实施细则》(见附件3)。

二、审定范围及审核内容

1.具有我校研究生导师资格的在岗校内教师(不含2024年新晋导师)。

2.对导师的思想政治、立德树人、职责履行情况、个人基本条件、业务素质条件等进行全面审核,确定是否具备2025年度相应招生资格。

三、审定程序

1.个人申请(71-714日)

学院本次资格审定采用学校“e站通开发的博导招生资格审定硕导招生资格审定申报系统进行(已开通填报)。由申报系统生成的《招生资格审定表》中大部分信息通过系统直接从学校“教工一张表”调取,申请人须在“教工一张表”完善信息后再登录“e站通”服务平台申报(填表说明见附件4)。

博导审定时间为近3年(202111日至今)、硕导审定时间为近4年(202011日至今),因此请将不在审定时间段内的成果自行删除。博士生导师只需填写《博士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审定表》,打印后在博导审定表封面手写注明拟招收的硕士学位的类别和领域。硕士生导师填写《硕士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审定表》,同时审定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的填写在一张审定表即可。填写完成后,点击“正式提交”并打印签字。

2.各系汇总上交(715日)

715日下午3:00前,请各系研究生负责老师收齐《博士生/硕士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审定表》本人签字的纸质版和本人财务系统可支配经费金额截图(使用可支配项目经费作为申请条件的申请人提交,截图请显示本人姓名),交至海洋楼B517或工科E1705办公室。

3.资格审定

学院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和组织程序,对申请人的年龄、学术成果、科研项目及经费、履行岗位职责情况等方面进行审核把关,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批确定2025年各类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人员名单,学院公示3个工作日。

四、其他

1.按照学院招生资格审定实施细则,填写的科研成果满足基本条件即可,多余的成果请自行删除,如申请者仍有重要学术成果且符合文件的条件要求但未能列入表格的,在“其他”一栏中录入,并附佐证材料。所填材料必须真实有效,申请人要对申报材料的真伪负责,如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造成审定结果严重失实的,一经查实,将视情节按照学术不端进行处理。

2.除新增导师外,满足招生审定条件的导师均须提出申请,逾期不进行申请默认放弃2025年的研究生招生资格。

3.申请前请认真阅读学院制定的审定办法,对照审定条件、停招条件等,如果不满足审定要求,但确需要破格申报者,请提前告知成老师,并写明申报理由,纸质版签字后和资格审定表一起上交,提交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讨论。

4.除原有跨学科、跨专业学位类别招生导师外,原则上不再受理新跨学科、跨专业学位类别招生情形的审定;有相关专业领域背景的老师可以申请在同一专业学位类别内跨领域招生  

5.符合延长退休条件且延长期限超过4年的导师(以人事处审批名单为依据),可放宽招生年龄到60周岁。

6.研究生院将审定系统设置只填1个表,所以需要填写多个审定表(跨学院、跨学科)的导师,请提前告知学院审核老师,在一个审核通过后,再填报另一个。

7.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科研奖励、科研项目、科研论文期刊分类目录(见附件5)。

8.专业学位招生领域以2023年最新调整后的名称为准(见下)。

联系人:成老师   联系电话:86188602 

附:

学术学位专业设置情况

学科代码

学科名称

0818J6

海洋资源与信息工程(博)

0816

测绘科学与技术(硕)

0810

信息与通信工程(硕)

专业学位类别(领域)设置情况

专业类别

专业领域

0857资源与环境

085704测绘工程(硕博)

0854电子信息

085401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硕)

085402通信工程(硕)

085410人工智能(硕)

 

2025年海空学院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定-通知及附件.rar

海洋与空间信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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