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教师:
为进一步深化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推动学校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教研〔2020〕9号)、《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分类发展的意见》(教研〔2023〕2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高水平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培育工作的通知》(鲁教研函〔2024〕10号)等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高水平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培育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育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总结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实践,发现和挖掘一批高质量的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通过有组织培育,进一步理清思路、明确方案、凝练特色、总结经验,为省级和国家级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奠定良好基础。
二、培育数量及范围
学校拟培育20项左右的校级高水平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并择优推荐5项参评山东省高水平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培育。我院推荐高水平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培育项目数量限额为1项。
已获得过历次省级及以上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奖的项目,如无重大突破和创新,不再纳入此次培育范围。
三、培育要求
(一)科学选题。应聚焦服务需求,突出产教融合、科教融汇,在认真分析总结历届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获奖项目基础上,结合研究生教育当前重点任务、未来发展趋势和自身教育教学特色优势,科学确定培育成果。培育成果应有省级以上研究生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支撑,截至2025年12月应满足2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要求(特等奖成果一般不低于4年)。要突出教育教学改革创新,优先支持教育教学一线、基础扎实、成果已有基础且可持续、具有不可替代性的成果。鼓励具有相同或相近成果的单位联合培育。
(二)精心培育。应组织培育成果团队科学制定培育任务书,细化年度任务,明晰责任单位与任务分工,确保培育成效。要邀请资深专家对培育选题、培育方案和任务书进行持续论证打磨,重点评估选题科学性、目标实现路径和培育任务、保障措施等,切实提升培育质量。要及时推广使用,科学评估成果对提高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的作用,并根据使用情况不断更新完善,做好教学成果的培育、改进、积累与凝练。
(三)强化保障。要高度重视,做好教学成果培育的顶层设计和统筹规划,整合校际、校企、校所、校地等多方资源,在人才、经费、条件等方面对培育成果给予重点支持。要突出深化有组织教研,统一思想、集中资源,组织专门力量研究制定培育工作方案,明确实施路径、推进举措,建立统筹推进和内部督办机制,确保如期完成培育任务。
四、工作安排
(一)材料申报。各培育成果负责人提交《高水平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培育信息表》(附件2,盖章PDF版)、《高水平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汇总表》(附件3,WORD版)、及其他支撑材料(压缩包)。学院评审、排序后按照限额择优向学校推荐,无需提交纸质版材料。材料提交截止时间:7月11日前。
(二)成果遴选。学校组织专家对各单位推荐培育成果进行遴选,确定校级高水平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培育名单和推荐参评山东省高水平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培育名单。
五、其他
1.高水平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培育工作应坚持质量为先、宁缺毋滥的原则,要充分认识做好教学成果培育工作的重要意义,以此为抓手促进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
2.成果培育计划完成时间应在2025年12月之前,学校视情况给予一定经费支持。
3.学校将建立培育成果管理动态调整机制,对培育成果进行不定期检查,着重检查培育成果进展情况,并根据检查结果进行经费资助额度调整,检查不通过的成果将终止培育。
未尽事宜,请联系学院教学办或研究生院质量建设与评估办公室。
联系人:成小芳,电话:86188602;梁琳,电话:86983798,13127063126
关于开展高水平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培育工作的通知及附件.rar
海洋与空间信息学院
2024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