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研究生导师、学位申请人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和《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现将2025年夏季批次硕士、博士学位答辩与学位授予审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位答辩组织及时间
硕士答辩由学院统一组织,答辩时间为:5月24日,具体时间地点及分组见学位论文答辩安排报表(后期会公布在学院网站)。博士研究生答辩由各系组织,答辩秘书须在答辩前一周将电子版《学位答辩安排报表》提交给学院。
二、学位答辩形式
1.采用现场答辩形式。除内容涉及国家秘密的外,学位答辩公开举行,涉密学位论文,由导师提出申请,单独组织答辩。
2.学位申请人原则上必须参加现场答辩,因不可抗力而无法参加现场答辩的,须最迟于5月15日前提出申请。
三、学位答辩
(一)答辩委员会组成
组成要求、程序要求、纪律要求、学术复核要求严格执行《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https://gs.upc.edu.cn/2025/0328/c14014a453664/page.ps。海洋资源与信息工程交叉学科博士点的答辩委员会,应聘1至2位交叉学科领域的专家。专业学位答辩委员会至少有一名相关行业(企业)或科研院所的校外专家。
答辩委员会原则上至少有一名学院学位分委员会委员,应另设秘书一人。硕士学位答辩委员会秘书应当由具有硕士学位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教职人员担任;博士学位答辩委员会秘书应由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教职人员担任。答辩秘书负责协助答辩委员会主席组织答辩、做好答辩记录以及答辩材料整理上报等工作。答辩秘书需在答辩前三日将学位论文或者实践成果送答辩委员会委员审阅,同时将答辩时间、地点等信息进行公告。
(二)答辩流程
答辩委员会委员应本着“坚持标准、严格要求、保证质量、公正合理”的原则,提前审阅学位论文或者实践成果,全程出席答辩会议,根据答辩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并就申请人是否通过答辩等形成决议并当场宣布。主要程序为:
1.答辩委员会主席主持会议,介绍答辩委员会组成,宣布会议开始。
2.答辩秘书介绍学位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3.学位申请人宣读学位论文或者实践成果《独创性声明》后,采用PPT形式进行汇报。
本人郑重声明:所呈交的论文(或实践成果)是本人在指导教师指导下独立进行研究工作所取得的成果,论文(或实践成果)中有关资料和数据是实事求是的。尽我所知,除文中已经加以标注和致谢外,本论文(或实践成果)不含其他人已经发表或撰写的研究成果,也不包含本人或他人为获得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或其他教育机构的学位或学力证书而使用过的材料。与我一同工作的同志对研究所做的任何贡献均已在论文(或实践成果)中作出了明确的说明。
如有不实之处,本人愿意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学位论文作者XXX,2025年5月24日
4.答辩委员会听取学位申请人汇报后,进行提问和答辩。硕士学位申请人的汇报和问答时间原则上不少于30分钟,博士学位申请人的汇报和问答时间原则上不少于60分钟。答辩人汇报学位论文的主要内容、研究成果(与学位论文相关的图片或演示视频)、专家建议及修改情况(含预答辩或者论文评阅时提出的问题建议)。
5.答辩委员会进行评议,具体内容应包括:
(1)综合答辩情况,对学位申请人掌握基础理论和专门知识的程度、从事学术研究或者专业实践工作的能力、学位论文或者实践成果的水平等方面进行综合评议。
(2)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就学位申请人是否通过答辩进行表决,由全体组成人员的三分之二及以上通过。
(3)答辩委员会全体成员在答辩决议书上签字。
6.答辩委员会主席当场宣布答辩委员会决议,答辩结束。
注意:
1.答辩时学生控制好自己的汇报时间,请自己排练计时,着装整洁、声音洪亮、认真听评委的问题、不要抢答,做好记录。
2.答辩通过的学生只是通过答辩环节,论文还要按照专家建议进行认真修改。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将在答辩后,对答辩委员会建议授予学位申请人的学术规范情况、专家评阅和答辩情况、学位论文等进行实质性审核,通过无记名投票进行表决,作出是否授予学位的建议或者暂缓学位审核的决定。特别对专家评阅、答辩成绩低的论文进行单独讨论、重点审查,学生可以对论文成果和修改情况进行陈述申辩。
(三)其他规定
1.博士学位答辩委员会认为学位申请人虽未达到博士学位的水平,但已达到硕士学位的水平,且学位申请人尚未获得过学校该学科专业硕士学位的,经学位申请人同意,可以作出建议授予硕士学位的决议。
2.首次申请学位且答辩未通过的,经答辩委员会同意,学位申请人可对学位论文或者实践成果进行不少于二个月的修改并在一年内(不得超过最长学习年限)申请重新答辩。参加重新答辩的,视为使用第二次学位申请机会,仍未通过者,不再受理其学位申请。
答辩委员会应根据学位申请人的答辩表现、学位论文或者实践成果的质量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来决定是否给予修改后重新答辩的机会。未经答辩委员会同意“修改学位论文或者实践成果后重新答辩”的,再次申请学位时,须从学位授予程序起点开始(即从资格审查开始)。
答辩委员会同意重新答辩的,秘书老师填写《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研究生重新答辩决议书》,答辩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
(四)答辩纪律
1.答辩委员在答辩的过程中要仔细听取答辩人的报告,不讨论与答辩内容无关的事宜,不发表与答辩内容无关的言论。答辩委员应当对自己的言行负责,因发表不当言论或实施不当行为而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不得再次担任答辩委员会委员。
2.学校根据论文答辩安排会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督导巡检。
3.学位论文严格实行公开答辩,答辩过程允许列席旁听。为保障答辩顺利进行,答辩秘书有权对旁听人数进行合理控制。旁听人员不得影响答辩正常进行,必须全程保持安静,听从安排。
四、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学位
审核依据及要求严格按照《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执行。
1.未能通过学位答辩环节,且对相关学术组织作出的学术评价结论有异议的学位申请人,可在得到评价结论后五日内,向所在分委员会提出书面学术复核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2.学位申请人或者学位获得者对不受理其学位申请、不授予其学位或者撤销其学位等行为有不服的,可在接到决定通知后十日内,向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提出书面学位复核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以上所需表格请从http://gs.upc.edu.cn/学位工作/文档下载/学位申请与授予审核材料下载(2025年版)栏下载。
2025年夏季批次研究生学位答辩与学位授予审核工作时间安排
项目 | 主要内容 | 时间安排 | 责任人 | |
答辩 | 学位答辩 | 严格按照《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实施。 | 5月26日前 | 学院、研究生教学秘书 |
学术复核 | ||||
材料整理 | 学位论文 | 硕士上交1份学位论文;博士上交2份学位论文;存档的电子版学位论文(文档命名:学号姓名.pdf)。 | 答辩完 3天内 | 学位申请人 |
中文摘要 电子版 | 直接提取学位论文中文摘要(文档命名:学号姓名.txt)。 | 答辩完 3天内 | 学位申请人 | |
学位审批材料 | 按《答辩秘书须知》整理。 | 答辩完 3天内 | 答辩秘书 | |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 | 审核学位 | 按照学位审核的有关规定审核学位论文、学位申请资格审查材料、学位审批材料、学术规范检测材料等。 | 6月2日 前 |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研究生教学秘书 |
陈述申辩 | 严格按照《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和此工作通知实施。 | 6月9日 前 |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研究生教学秘书 | |
材料报送 | 学院留存归档材料 | 纸质学位论文1份,电子版学位论文,开题材料1份、学位申请资格审查材料1份、学位审批材料1份。 | 6月3日 前 | 研究生教学秘书 |
报送学位办 材料 | 相关表格,存档的电子版学位论文,抽检使用的电子版中文摘要,博士学位论文纸质版1份。 | |||
报送档案馆电子版学位论文 | 存档的电子版学位论文 | 6月20日前 |
海洋与空间信息学院
2025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