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空学院全体本科生: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充分发挥榜样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引导广大学生全面发展,追求卓越,形成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根据《海洋与空间信息学院“青春榜样”年度人物评选管理办法》,经研究,决定开展海洋与空间信息学院“青春榜样”年度人物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海空学院全日制在读二年级及以上本科生,每次评选不超过10人。
二、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学校校规校纪,无违法违纪行为和个人不良记录。
2.学校态度端正,学习目标明确,学习成绩优异,专业学习测评成绩排名与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原则上应均位于专业前30%。
3.综合素质好,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体育竞赛、艺术展演、社会实践、社会工作、新闻宣传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突出,获省级以上荣誉者优先。
三、评选程序
1.提出申请。
有意向申请且满足条件的学生于5月12日晚上21:00前填写附件1、附件2,向所在年级辅导员提出申请。
2.年级推荐。
辅导员根据评选条件对申请材料进行核实,确定候选人并于5月14日中午12:00前将附件1、附件2电子版材料打包,以“XX年级‘青春榜样’年度人物推荐材料”命名,发送至邮箱:240082620@qq.com。
3.征求群众意见。
对通过初审的同学,在其专业、班级内对其思想动态、日常表现等进行调研,广泛征求群众意见。
4.学院联评。
学院组织统一评审,所有参评学生加入QQ群:828970727,详细通知将在群内发布。
5.确定名单。
学院将结合答辩表现、年级及群众意见、申报材料等方面,确定“青春榜样”年度人物拟当选名单。
6.公示。
对拟当选名单公示3天,广泛听取师生意见,接受监督。
四、奖励措施
对于获评“青春榜样”年度人物的个人,海洋与空间信息学院为其颁发证书,并且每人奖励2000元现金或资助年度人物群体2万元进行集体研学、实践等。
五、其他事项
1.评选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接受全院师生监督、指导。
2.在评审环节中,如发现申报材料不实,有弄虚作假的情况,则取消评选资格。
3.学院将对评选出的“青春榜样”年度人物通过多种渠道和形式进行宣传,发挥榜样育人的辐射和示范引领作用。
联系人:
王艳威 0532-86983822
海洋与空间信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5年5月8日
附件1:海洋与空间信息学院“青春榜样”年度人物申报表.docx
附件2:海洋与空间信息学院“青春榜样”年度人物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