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位申请人员、研究生导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和《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中石大东发〔2025〕2号),现将2026年秋季批次硕士、博士学位申请与授予审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为保证学位授予质量,结合学业预警机制,本批次学位授予工作主要受理以下三类研究生的申请:一是仅剩最后一次学位申请机会者;二是预计于2026年达到最长学习年限者;三是因特殊情况确需提前申请者(须所在学院审核批准)。
二.学位申请资格条件
学位申请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并经审查合格后,才具有学位申请资格。
1.完成学校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习、培养环节和其他要求,成绩合格,修满规定学分。
2.已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学位论文,研究内容与学科或专业领域相符,符合相应学位类型及层次要求。
3.学位论文撰写符合《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学位论文书写指南》要求。
5.学位论文经导师审核同意,并通过学院组织的专家预审。
三.专家预审工作要求
1.时间要求:6月24日11:00前,拟申请资格审查的硕士生在征得导师同意后,将隐名版学位论文(隐名版论文制作要求详见链接:http://gs.upc.edu.cn/xwlwsxzn/list.htm)报送学院。6月26日前学院组织专家对拟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的学术规范、创新性、理论与实践意义、真实性与完整性、关键性结论等内容作初步评价和把关。预评审结果学院将反馈给学生。
2.审查结果:硕士学位论文预审专家组由不少于3位具有研究生导师资格的专家组成,博士学位论文预审专家组由不少于3位具有博士生导师资格的专家组成。每位专家预审结果评定等级为“通过”和“不通过”。“通过”意见数达到总体意见数三分之二的,预审结果视为“通过”。不通过者将不得进行后续资格审查,不占用申请学位次数限制。
四.学位申请资格审查工作要求
1.申请时间:满足学位申请资格条件,通过学位论文专家预审的申请人,须在6月29日参加学位申请资格审查,提交审查材料(要求见附件1.研究生参加毕业资格审查相关要求)。严格按时间执行,未按规定要求及格式一次性提供材料者,不予资格审查,过期视为自动放弃。
博士申请学位的同学,请务必加入博士答辩QQ群:731897412。
2.审查内容:学习年限、申请次数、课程学习成绩、学分和其他培养环节、在学期间取得学术成果、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撰写格式、专家预审等。
3.审查程序
(1)个人申请
学位申请人须在6月29日前登录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完成线上申请。(网址:https://degrees.upc.edu.cn,菜单栏:学位/毕业学位/毕业资格审查提交)
学位申请人线下填写《研究生学位申请资格审查表》,经导师审核同意后,向学院提交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2)导师审核
研究生导师要严格履行研究生培养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把关申请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质量,在《研究生学位申请资格审查表》上签署审核意见。
(3)学院审查
学院结合审查材料,对本单位申请学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并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中对通过审查人员进行标注。
学院根据资格审查情况形成学位申请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报表和未通过人员名单报表。
(4)资格复核
7月2日前,学院将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报表提交培养办公室、学位办公室进行条件复核。
复核通过人员名单由学位办公室核准后公布。
特别说明:通过学位申请资格审查,视为学位申请被正式受理。学位申请被受理后,因个人原因中途放弃或者在后续专家评阅、学位答辩、学位审核等环节未通过的,当次学位申请进程终止,视为使用一次学位申请机会。在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每位申请人最多只有两次学位申请机会。
五.撰写格式检测
1.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应按照学校规定的书写指南和书写模板制作,相关材料下载网址为http://gs.upc.edu.cn/xwlwsxzn/list.htm。
2.所有申请学位人员均须登录“论无忧-学位论文检测机器人”(https://upc.lun51.com/yjs)进行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撰写格式检测,撰写格式检测安排在7月3日至7月5日之间进行。
六.专家评阅
1.所有申请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一律送校外同行专家双盲评阅。专家评阅规则、复审要求、学术复核要求严格执行《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工程类专业学位研究生以实践成果申请学位的,其专家评阅环节应当有企业专家参加。
2.博士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专家评阅由学位办公室组织实施。学位申请人于7月6日11:00前将博士学位论文匿名送审材料报送学院。
3.硕士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专家评阅由学院自主组织实施。申请学位人员须于7月6日11:00前向学院提交经导师审核通过的隐名版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电子版PDF文档,命名方式:专业_学号.pdf。盲审时间预计在7月7日至7月17日间。
七.学术规范检测
1.所有申请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均须进行学术规范检测。申请学位人员须于7月6日11:00前向学院提交经导师审核通过的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电子版word文档(从绪论至参考文献部分),文档命名方式为:作者学号_姓名_专业名称_导师姓名.docx(务必按此取名,中间不能加空格,以免影响检测结果)。
2.送审版本须与学术规范检测版本严格一致,如出现不一致情况,将追究学位申请人和导师相关责任。
八.学位答辩
(一)学位答辩形式、时间
学院利用暑期组织学位答辩,一般安排在8月20日-29日之间,具体答辩要求及时间另行通知。学位申请人原则上必须参加现场答辩,因不可抗力而无法参加现场答辩的,须至少提前十天提出申请。
(二)答辩委员会组成
1.答辩委员会组成要求、程序要求、纪律要求、学术复核要求严格执行《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https://gs.upc.edu.cn/2025/0328/c14014a453664/page.psp。
海洋资源与信息工程交叉学科博士点的答辩委员会,应聘1至2位交叉学科领域的专家。专业学位答辩委员会应当有相关行业(企业)或科研院所的校外专家。学位论文或者实践成果的署名导师、副导师等不得担任学位答辩委员会委员。答辩委员会原则上至少有一名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委员,应另设秘书一人。硕士学位答辩委员会秘书应当由具有硕士学位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教职人员担任;博士学位答辩委员会秘书应由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教职人员担任。答辩秘书负责协助答辩委员会主席组织答辩、做好答辩记录以及答辩材料整理上报等工作。
2. 硕士生答辩由学院按照学科、专业组织学位答辩委员会,博士生答辩由各系组织。答辩委员会组成(学位答辩安排报表)须于答辩前一周报学院研究生教学秘书审核备案。答辩秘书须在答辩前3日将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送答辩委员会委员审阅。
3.除内容涉及国家秘密的外,学位答辩应当公开举行,答辩人员、学科专业、时间、地点等信息须在学院网站上公开。
(三)答辩流程
答辩委员会委员应本着“坚持标准、严格要求、保证质量、公正合理”的原则,提前审阅学位论文或者实践成果,全程出席答辩会议,根据答辩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并就申请人是否通过答辩等形成决议并当场宣布。主要程序为:
1. 答辩委员会主席主持会议,介绍答辩委员会组成,宣布会议开始。
2. 答辩秘书介绍学位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3. 学位申请人宣读学位论文或者实践成果《独创性声明》后,采用PPT形式进行汇报。《独创性声明》内容如下:
本人郑重声明:所呈交的论文(或实践成果)是本人在指导教师指导下独立进行研究工作所取得的成果,论文(或实践成果)中有关资料和数据是实事求是的。尽我所知,除文中已经加以标注和致谢外,本论文(或实践成果)不含其他人已经发表或撰写的研究成果,也不包含本人或他人为获得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或其他教育机构的学位或学力证书而使用过的材料。与我一同工作的同志对研究所做的任何贡献均已在论文(或实践成果)中作出了明确的说明。
如有不实之处,本人愿意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学位论文作者XXX,2026年x月xx日
4. 答辩委员会听取学位申请人汇报后,进行提问和答辩。硕士学位申请人的汇报和问答时间原则上不少于30分钟,博士学位申请人的汇报和问答时间原则上不少于60分钟。答辩人汇报学位论文的主要内容、研究成果(与学位论文相关的图片或演示视频)、专家建议及修改情况(含预答辩及论文评阅时提出的问题建议)。
5. 答辩委员会进行评议,具体内容应包括:
(1)综合答辩情况,对学位申请人掌握基础理论和专门知识的程度、从事学术研究或者专业实践工作的能力、学位论文或者实践成果的水平等方面进行综合评议。
(2)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就学位申请人是否通过答辩进行表决,由全体组成人员的三分之二及以上通过。
(3)答辩委员会全体成员在答辩决议书上签字。
6. 答辩委员会主席当场宣布答辩委员会决议,答辩结束。
注意:
1. 答辩时学生控制好自己的汇报时间,请自己排练计时,着装整洁、声音洪亮、认真听评委的问题、不要抢答,做好记录。
2. 答辩通过的学生只是通过答辩环节,论文还要按照专家建议进行认真修改。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将在答辩后,对答辩委员会建议授予学位申请人的学术规范情况、专家评阅和答辩情况、学位论文等进行实质性审核,通过无记名投票进行表决,作出是否授予学位的建议或者暂缓学位审核的决定。特别对专家评阅、答辩成绩低的论文进行单独讨论、重点审查,学生可以对论文成果和修改情况进行陈述申辩。
(四)其他规定
1. 博士学位答辩委员会认为学位申请人虽未达到博士学位的水平,但已达到硕士学位的水平,且学位申请人尚未获得过学校该学科专业硕士学位的,经学位申请人同意,可以作出建议授予硕士学位的决议。
2. 首次申请学位且答辩未通过的,经答辩委员会同意,学位申请人可对学位论文或者实践成果进行不少于二个月的修改并在一年内(不得超过最长学习年限)申请重新答辩。参加重新答辩的,视为使用第二次学位申请机会,仍未通过者,不再受理其学位申请。
答辩委员会应根据学位申请人的答辩表现、学位论文或者实践成果的质量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来决定是否给予修改后重新答辩的机会。未经答辩委员会同意“修改学位论文或者实践成果后重新答辩”的,再次申请学位时,须从学位授予程序起点开始(即从资格审查开始)。
答辩委员会同意重新答辩的,秘书老师答辩现场填写《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研究生重新答辩决议书》,答辩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
(五)答辩纪律
1. 答辩委员在答辩的过程中要仔细听取答辩人的报告,不讨论与答辩内容无关的事宜,不发表与答辩内容无关的言论。答辩委员应当对自己的言行负责,因发表不当言论或实施不当行为而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不得再次担任答辩委员会委员。
2. 学校根据论文答辩安排会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督导巡检。
3. 学位论文严格实行公开答辩,答辩过程允许列席旁听。为保障答辩顺利进行,答辩秘书有权对旁听人数进行合理控制。旁听人员不得影响答辩正常进行,必须全程保持安静,听从安排。
九.其他工作提醒
1. 学位申请人通过学位答辩(或者学位答辩学术复核)后3天内,须登录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如实填报、核对、确认个人学位授予信息,核对无误后,点击“保存”和“提交”,并打印“学位获得者基本信息表”(本人签字),经学院研究生教学秘书审查后交答辩秘书存档。
2. 以上所需表格请从https://gs.upc.edu.cn/12904/list.htm学位工作/文档下载/学位申请与授予审核材料下载(2026年版)栏下载。
3. 请密切关注学院网站及群内通知,注意时间节点,按时按要求完成相关工作,因个人原因延误造成的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
联系人:成老师 联系电话:0532-86188602
办公室:古镇口校区 海洋楼 B517
海洋与空间信息学院
2026年6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