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团委《关于开展2026年度“活力团支部-红旗团支部”创建工程的通知》,为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不断打造坚强有力的基层战斗堡垒,有效发挥基层团支部在组织育人中的重要作用,结合我校实际,现决定开展2026年度“活力团支部-红旗团支部”创建工程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2026年度“活力团支部-红旗团支部”创建时间、范围及目标
(一)创建时间
2026年10月-2027年4月
(二)创建范围
海空学院全体团支部
(三)创建要求
各立项团支部须在规范落实《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各项要求基础上,着力提升“三力一度两保障”工作水平,积极开展思想引领、组织建设、服务同学、社会实践等方面的工作和活动。同时,支部应在以下五个方面总体较好。
1.支部班子好。支委会建设规范,每年按期换届,按程序选举。支部委员特别是支部书记理想信念坚定、心系同学、能力突出、作风优良,在团员和青年中有较高的认可度。支部在班级同学思想引领、创新创业、文体发展、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等工作中发挥主导作用。
2.团员管理好。突出政治引领,组织团员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团的十九大部署。在发展团员方面,突出政治标准,程序规范严格,教育、管理、评价、监督团员机制健全。
3.活动开展好。将理论学习成果转化为实际行动,开展常态化的社区实践。围绕经济发展、科技创新、乡村振兴、民主法治、文教体育、绿色发展、社会服务、卫国戍边、统一战线、对外交流等,形成至少1项具有标志性、影响力的品牌项目。定期开展主题团日活动,各项工作团员参与率高。
4.制度落实好。严格执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创新规范开展“三会两制一课”,每年至少召开1次组织生活会,组织团员每年参加团课学习不少于4次。
5.作用发挥好。支部团员提交入党申请书比例高,团支部履行政治功能好。引领团员在学习生活中彰显团员先进性,在助力乡村振兴、服务社会治理等建功新时代的实践中实绩突出。主动弘扬正能量,积极参与建设清朗网络空间。
(四)创建流程
1.初步立项(2026年10月)
(1)各团支部填写《海空学院2026年度“活力团支部-红旗团支部”创建立项表》(附件1)、《海空学院2026年度“活力团支部-红旗团支部”立项汇总表》(附件2),以压缩包格式并重命名为“红旗/活力-XX团支部-团支书姓名”,于2026年10月26日前发送至学院团委邮箱upc_hktw@163.com;上一年度已通过“红旗团支部”立项的团支部原则上不再推荐参评。
(2)院团委评审。组织部将对各参评团支部的支部手册等材料进行审查,并于10月27日组织答辩,“活力团支部”最终立项数量将根据实际申报和评审情况确定,并择优推荐部分团支部参加“红旗团支部”立项评审。请参评2026年度“活力团支部—红旗团支部”的团支部书记加入QQ群:1129185755,答辩等相关事宜将在群内通知。
(3)校团委终选。校团委将对推选的参评红旗团支部的支部手册等材料进行审查并组织答辩,确定红旗团支部的立项名单。
2.中期考核(2026年11月-2027年4月)
学院团委对立项的活力团支部、红旗团支部进行中期考核,考核合格可继续进行培育,不合格则取消资格;学院考核通过后方可参加学校考核。
3.终期验收(2027年4月)
由院团委组织实施院级活力团支部结项验收,各团支部于2027年4月9日前将《海空学院2026年度“活力团支部-红旗团支部”结项汇总表》(附件3)发送至学院团委邮箱upc_hktw@163.com,组织部将对各参评团支部的支部手册等材料进行审查,并于组织答辩,答辩安排另行通知。
4.校级红旗团支部评选(2027年4月)
学院团委择优推荐1~2个已结项的院级红旗团支部参加学校红旗团支部评比。
5.日常考核
学院团委将根据实际情况,定期对所培育的活力团支部和红旗团支部进行监督考核。原则上对于未开展对标定级、对标定级为三星级、支部手册检查不合格、主题教育实践录入情况被通报、未获评学院优秀基层组织活动的团支部不予以结项。具体考核要求参考《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活力团支部”日常考核办法》(附件4)、《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红旗团支部”日常考核办法》(附件5)、《活力团支部日常考核材料》(附件6)、《红旗团支部日常考核材料》(附件7)。
6.评分组成
活力团支部、红旗团支部验收最终得分=日常考核×50%+ 中期考核×20%+ 终期考核×30%。
7.保障激励
结合项目培育及结项考核情况,对考核等次为“优秀”的活力团支部、获评校级“红旗团支部”的支部,给予团支部建设经费支持,并择优予以表彰。
二.工作要求
1.扎实基层创建。各基层团支部要结合实际情况,精心设计制定团支部创建方案,以创新活动载体,充分丰富活动内容,切实增强团员教育和支部管理工作的实效性;各基层团支部要选择重点建设方向,凸显特色,打造品牌,带动团支部的整体建设。
2.加大宣传力度。各级团组织应广泛宣传,积极营造有利于活动开展的良好氛围,同时加强宣传策划,及时推出图文、视频等网络文化作品,展示优秀团支部的创建成果,传递青春正能量。
如有疑问,请联系学院团委组织部。
联系人:宋昱 司源 王一涵
联系电话:0532-86983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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