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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团支部、年级团总支:

召开团组织生活会和开展团员教育评议工作,是团的组织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团员队伍思想建设、严格团的纪律、规范团员管理的重要措施。根据《共青团中央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团的基层建设着力提升团的组织力的意见>的通知》《共青团中央关于印发〈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三会两制一课”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有关要求,结合当前工作实际,学院决定自即日起在全院团支部中开展“初心向党,学史增信”主题组织生活会教育评议团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基本要求

本次组织生活会和2020年度教育评议工作一并开展,要紧紧围绕“初心向党,学史增信”的主题进行,牢牢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条主线,结合建党100周年的重大时间节点,引导团员青年厚植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情感,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让红色基因、革命薪火代代相传。团员、团干部要围绕坚定理想信念、积极传播党的声音,增强纪律规矩意识,严明团内政治生活,深入查找和解决突出问题,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严格按照“三会两制一课”规定,结合组织生活会开展团员年度教育评议。

二、范围与对象

教育评议的对象为全体团员。保留团籍的共产党员自愿且建议积极参加团员教育评议。

三、会议内容及流程

1.组织主题学习。广泛开展主题团日、学习交流、征文演讲、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的学习活动,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团员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围绕新民主主义革命、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改革开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等专题,开展专题集中学习,引导团员青年铭记革命历史、崇尚革命英雄、继承革命事业,学习革命先辈崇高精神,争做又红又专时代新人,让红色基因、革命薪火代代相传。每名团员围绕在评议年度内的个人表现和发挥团员作用情况等撰写自我评价材料,填写《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共青团员自我评价表》(附件1)。

2.召开支部大会。团员逐个围绕是否带头坚定理想信念、是否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否自觉履行团员义务积极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和活动、是否带头练就过硬本领在本职岗位上努力奋斗、是否成为注册志愿者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是否按时完成青年大学习、在抗击疫情期间是否遵守纪律要求发挥团员先进性等方面进行发言,实事求是进行自我评价,开展自我批评,提出改进措施;团支部其他团员对其进行评议,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填写《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共青团员民主评议表》(附件2)。团干部还要检查自身在密切联系青年方面的情况,各级团干部应在组织关系所在团支部以团员身份参加组织生活会并接受评议。

3.开展教育评议。要重点围绕学习工作情况、组织生活会发言情况和日常表现情况,按照个人自评、团员互评、民主测评的程序对团员进行评议。支部委员会根据评议情况,研究提出每名团员的建议评议等次,报上级委员会批准。

四、教育评议等次

团员评议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其中优秀等次团员数量应严格控制在参加评议团员人数的30%以内。未在“石光”第二课堂系统注册成为注册志愿者的团员不能评议为“优秀”。

1.优秀团员的主要条件为:理想信念坚定,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强,自觉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格高尚;自觉遵守团章,模范履行团员义务,积极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和活动,有强烈的团员意识和荣誉感;学习成绩优秀,工作本领过硬,善于创新创造,具有艰苦奋斗精神,在本职岗位上业绩突出,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成为注册志愿者,积极参加公益活动;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威信。

2.合格团员的主要条件为:拥护党的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能够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能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团的纪律;能够执行团的决议,完成团组织交给的任务,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和活动;能够在学习、生产、工作及其他社会生活中发挥积极作用;关心集体,乐于助人,热心帮助青年进步,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

3.基本合格团员的主要表现为:在评议年度内受过警告、严重警告或撤销团内职务处分,但尚没有不合格团员的各种表现的。

4.不合格团员的主要表现为:理想信念动摇;严重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团的组织意识淡漠,不能履行团员义务、不执行团的决议,长期无故不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和活动;有违法违纪行为;道德水平低下,行为失当,造成不良影响;在评议年度内受过留团察看处分或行政处分且无明显改进。

五、教育评议结果运用

1.对评议等次为优秀的团员,可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团组织应结合实际予以奖励。年度五四表彰评选“优秀共青团员”和“优秀共青团干部”,一般应从上一年度评议为优秀的团员中产生。

2.对评议等次为基本合格的团员,应由支部书记进行谈话,予以教育帮助。

3.对评议等次为不合格的团员,团组织要对其进行教育帮助,限期改正。三至六个月后,对能够接受团组织批评教育,反省自身错误,有明显改进的团员,再次进行团员评议;对不接受教育帮助或经教育帮助仍不改进的团员,应当劝其退团,劝而不退的由支部大会决定除名,并报上级委员会批准。

4.处置不合格团员要严肃慎重、实事求是,做到事实清楚、理由充分,处理恰当、手续完备,不定比例、不下指标。支部大会在讨论决定对不合格团员的处置时,除特殊情况外,应当吸收本人参加,认真听取本人的意见。决定后如果本人不服,可以提出申诉,有关团组织应及时处理或迅速转递,不得扣压。

六、组织领导

1.各团支部要高度重视组织生活会和年度教育评议工作,要把本次工作作为落实从严治团要求、检验从严治团成效的实践载体。团支部要切实履职尽责,严格落实各个环节的任务,真正用好评议手段,对参加团的组织生活敷衍了事、评议等次不合格、不接受批评教育或经批评教育仍不改进的团员,做出劝退或除名处理。各团支部于415日前将本团支部开展组织生活会的时间、方式等上报各年级团总支组织部门,各年级团总支要对组织生活会情况进行指导和抽查。

2.各支部要做好精心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团员评议工作应在2021425日之前集中开展,并填报《组织生活会和团员教育评议大会记录表》(附件3),活动开展可参照附件4《团员教育评议会议流程》,会议情况要录入“智慧团建”线上系统。

3.各年级团总支要汇总形成本年级开展组织生活会情况总结(word电子版,要包含参与团员数量,集中学习情况,支部大会情况,评议情况,其他创新学习手段等,附活动照片),连同各支部《组织生活会和团员教育评议大会记录表》(附件3)、《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共青团员民主评议结果汇总表》(附件5),于426日前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houjh_upc@163.com,纸质版材料(附件3)统一由学院团委组织部魏亚楠收取。

未尽事宜,请联系学院团委组织部,联系人:侯金华  魏亚楠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三会两制一课”实施细则 (试行).pdf

附件1: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共青团员自我评价表.docx

附件2: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共青团员民主评议表.docx

附件3:组织生活会和团员教育评议大会记录表.docx

附件4:团员教育评议会议流程.docx

附件5: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共青团员民主评议结果汇总表.xlsx

附件6:国歌、团歌视频.rar 

共青团中国石油大学

海洋与空间信息学院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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