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各年级、班级,全体本科生:
根据学校《关于评选2024年本科生企事业奖助学金的通知》,现将学校企事业奖助学金评选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及名额
见附件1。
二、评选依据
企事业奖助学金评选要按其实施细则执行(见附件2)。
三、评选程序
1.学生根据自身条件与奖助学金的设立情况,于11月8日下午17:00前填报相关申请表,并向班级资助评议小组提出申请。班级资助评议小组组织民主评议,于11月9日上午9:00前将评议结果排序后报送至年级资助工作组。
2.年级资助工作组根据班级评议结果组织联评,产生初步人选,于11月14日上午9:00前报送至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
3.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对年级初步人选进行评议,确定学院获奖和受助学生,并面向全体学生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若出现异议情况,应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或解决。
4.公示无异议后,确立获奖名单,并组织学生填写相关材料,报送学生资助中心。学生资助中心组织审核后报学校学生工作委员会学生资助工作组审定确立最终名单。
四、工作要求
1.各年级要认真研读各项评选实施细则,按照实施细则要求开展评选工作,并向学生做好政策解读。
2.企事业奖助学金原则上执行1000元及以上不可兼得的原则。
3.材料填写要求真实、规范,材料报送须符合学校《关于评选2024年本科生企事业奖助学金的通知》要求(详见:https://csun.upc.edu.cn/2024/1008/c4439a441830/page.htm)。
附件:
1.2023-2024学年本科生企事业奖助学金名额分配表(海空学院).xlsx
2.2024年本科生企事业奖学金实施细则(海空学院).rar
3.中国石油奖学金、中国海油大学生助学基金、小米奖助学金单独提交电子版表格.rar
海洋与空间信息学院
2024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