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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导师队伍建设及研究生培养工作的需要,根据学校通知,学院决定开展2024年新增硕士生导师资格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依据

1.《海洋与空间信息学院学术学位硕士生指导教师遴选与招生资格审定实施细则》(见附件1);

2.《海洋与空间信息学院专业学位硕士生指导教师遴选与招生资格审定实施细则》(见附件2)。

二、新增硕导资格评定程序及时间安排

1.个人申请(428-513日)

新增校内硕导申请人按照个人申报类别填写《学术学位(或)专业学位硕士生指导教师资格评定申请表》(简称《硕导申请表》,使用“e站通”服务平台),并按要求准备有关科研成果等支撑材料,提交《资格评定申请表》(纸质签字版)及支撑材料、电子版《20246月硕士生导师遴选增列名单》(附件3),纸质材料交海洋楼517成小芳或工科E1705陈海香,电子版邮箱chengxiaofang@upc.edu.cn截止时间5月13日。

2.学院审核推荐(515-69日)

1)学院依据《学术学位/专业学位硕士生指导教师遴选与招生资格审定实施细则》对个人申请材料进行真实性和条件审核。

2)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符合资格条件的申请人进行审议,确定新增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硕导推荐人员名单。

3)学院对拟推荐人员名单及申报材料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3.学院报送材料(615日前)

《附件3.海空学院-20246月硕士生导师遴选增列名单》

三、其它事项

1.新增硕士生导师原则上不能跨学科或者专业学位类别(领域)申报。

2.本次遴选工作一律通过学校“e站通”/“硕导资格评定(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系统进行申报。

《硕导申请表》由系统自动生成,相关数据信息均来自“一张表”,申请人应先完善“一张表”,再登录评定系统进行申报(填表说明见附件4)。

3.科研成果计算时间:近三年是指从20211月至今,近四年是指从20201月至今,近五年是指从20191月至今。

4.所有材料必须准确如实填写。对于不按要求填写或填写模糊的成果不做统计。对弄虚作假的申请人一经查实,将视为违反师徳行为,实行一票否决并依法依规给予相应处理。

5.导师遴选提交支撑材料的制作要求见附件6

学院联系人:成老师    联系电话:86188602

附件1.海洋与空间信息学院学术学位硕士生指导教师遴选与招生资格审定实施细则.pdf

附件2.海洋与空间信息学院专业学位硕士生指导教师遴选与招生资格审定实施细则.pdf

附件3.2024年6月硕士生导师遴选增列名单.xls

附件4.研究生导师《资格评定申请表》-填表说明.docx

附件5.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科研分类目录.pdf

附件6.导师遴选提交支撑材料的制作要求.docx 

海洋与空间信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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