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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体研究生:

根据学校《关于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关于评选2024年研究生企事业奖助学金的通知》《海洋与空间信息学院研究生“卓越英才奖-Ceyear 思仪奖学金”实施办法》,现将学校国家奖学金、企事业奖助学金等奖学金评选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及名额

见附件1。


二、评选依据

各类奖助学金评选要按其实施细则执行(见附件2)。


三、评选程序

1.学生根据自身条件与奖助学金的设立情况,于11月9日上午10:00前填报相关申请表并提交至邮箱1364498537@qq.com。

2.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根据报名结果组织答辩,确定学院获奖和受助学生,并面向全体学生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若出现异议情况,应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或解决。

3.公示无异议后,确立获奖名单,并组织学生填写相关材料,报送党委学生工作部(武装部)。


四、工作要求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与企事业奖学金原则上不能兼得。

2.材料填写要求真实、规范,材料报送须符合学校《关于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关于评选2024年研究生企事业奖助学金的通知》《海洋与空间信息学院研究生“卓越英才奖-Ceyear 思仪奖学金”实施办法》要求(详见:关于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关于评选2024年研究生企事业奖助学金的通知)。



 附件:

 附件1:海空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及企事业奖助学金名额分配.xlsx

 附件2:海空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及企事业奖助学金实施细则.zip

 附件3:海空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及企事业奖助学金提交材料.zip


海洋与空间信息学院

2024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