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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海洋与空间信息学院2022年上半年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工作,保证学位论文答辩质量,现将学位论文答辩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答辩时间

答辩日期初步定为:522日,具体时间、分组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答辩形式

1.采用现场答辩形式。涉密学位论文,由导师提出申请,单独组织答辩。

2.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将按学科或培养方向分组,统一进行答辩。为保证学位授予质量,各答辩小组将实行论文答辩末位复审制度。

3.如因特殊原因无法进行现场答辩的学生,请在511日前向成老师提出申请,将安排进行网络答辩(已提出的不用再提出)。

三、需要准备的材料

(一)根据《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第十一条 硕士学位论文评审意见的处理:

1.评审人意见全部为直接答辩修改后答辩的,学位申请人应在导师(组)指导下,按照评审人意见对论文进行修改完善,填写《论文评审结果修改情况表》,经导师(组)审阅同意后,进入论文答辩环节(专家评阅书中评阅意见均为“直接答辩”或“同意答辩”的不用填写此表)。  

2.如有1名评审人意见为修改后重新评议或“修改后重新送审”的,申请人应在导师(组)指导下,按照评审人意见,认真修改论文,并填写《硕士学位论文复审申请表》。经导师(组)审查同意后,学院将修改后的论文和复审申请表送原评审人重新评审,经评审人同意答辩后方可进入论文答辩环节;如果原评审人拒绝评审,则由学位授权点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送2名校外专家进行评审,经2名评审人都同意答辩后方可进入论文答辩环节。

待第二次送审的专家评阅书返回后,学生填写《论文评审结果修改情况表》,经导师(组)审阅同意后,进入论文答辩环节。

(二)另外需要准备的材料有

学位论文电子版、答辩PPT、研究成果(与学位论文相关的图片或演示视频)、2份专家评阅意见PDF版,指导教师评阅书(自己扫描成PDF版)、合作导师评阅书(有合作导师的交,自己扫描成PDF版)等文件;《学位审批材料》里的“答辩决议书(二)”中的‘答辩委员会对学位论文及答辩情况的总体评价’;2份纸质版论文(不需胶装)。材料提交时间及要求见后续通知。

四、答辩流程

答辩流程严格按照《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学位授予工作细则》中的相关规定执行,具体要求如下:

1.答辩秘书召集答辩委员会委员、答辩人进入答辩教室,确保答辩按时进行。

2.答辩委员会主席主持会议,宣布答辩开始,介绍答辩委员会委员、宣读答辩流程、强调答辩纪律。

3.答辩人宣读论文《独创性声明》。

4.答辩人报告学位论文的主要内容,时间不超过20分钟。

5.答辩委员提问,答辩人答辩。答辩委员会可以要求学生演示、讲解与论文有关的数据、源代码、软件功能或软硬件作品等,答辩人应提前准备好所有相关资料。答辩过程中,若发现学位论文弄虚作假,则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6.答辩结束后,答辩委员会就是否通过答辩和是否建议授予相应学位,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

7.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答辩决议。

五、其他

1.答辩过程允许列席旁听。为保障答辩顺利进行,答辩秘书有权对旁听人数进行合理控制。旁听人员不得影响答辩正常进行,必须全程保持安静,听从安排。

2.对于盲评专家打分平均低于80分或者指导教师评阅书中导师本人总体评价低于80分,或者查重中总文字复制比(去除本人)超过15%学位论文,将单独分组进行答辩。

3.质量差的学位论文应及时修改完善,按照学校末位复审制的要求,初步定于526日左右进行第二次答辩复审;二次答辩时将填写好的《学位论文答辩末位复审决议书》纸质版(其中‘论文学术评语’和‘复审决议’由现场评委及秘书填写)带至现场,上交答辩秘书老师。第二次答辩复审若仍然达不到要求,则终止本次学位申请。

以上需要准备的材料均需到‘研究生院-学位工作-文档下载-学位论文答辩材料下载(2022版)’处下载,链接为:

http://gs.upc.edu.cn/2018/0907/c14018a200053/page.htm

海洋与空间信息学院

2022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