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各位老师: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和我校关于项目经费管理的现有文件要求,2022年依托我校承担的山东省、青岛市项目已通过结题的,结余经费可以留在原经费本上继续使用2年(自项目验收结论下达后次年的11日起计算),2年后仍剩余的经费将收缴学校。根据工作安排,近期集中受理该批次项目结余经费的绩效发放及结转事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1. 项目结项

531日前,项目负责人在学校科研创新服务平台-科研项目-办理业务-结项中上传结题材料,完成项目结题流程,学院科研秘书审核后提交。(结题材料:省基金项目上传从山东省科技云平台系统下载的基金委签章的结题报告,其他项目上传主管部门盖章的结题报告。)

2. 绩效发放(一次性发放完成)及结转

67日前,项目负责人填写《纵向科研项目结余经费绩效发放与结转申请表(2022年结题省市项目用)》(见附件),双面打印签字后提交至学院,学院审核后签章。(注:项目结余经费=绩效发放额+结转经费额)

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组成员实际贡献,在绩效发放方案中填写发放金额。绩效支出只能发放任务书中的项目组成员,填写前应在财务系统中仔细核对剩余额度。项目负责人登录财务网上申报系统,按薪酬或劳务进行网上录入(发放人员及金额必须与填报的绩效发放方案严格一致),完成绩效发放财务申报,生成绩效财务发放表,项目负责人等签字。

3. 材料提交

68日前,项目负责人将《纵向科研项目结余经费绩效发放与结转申请表(2022年结题省市项目用)》(双面打印、负责人签字)以及财务网上申报系统生成的《校内人员其他工薪收入发放表》(按要求签好字)纸质材料一式一份,交至工科E1709学院科研管理办公室。

二、有关说明

1. 结题项目的结余经费可根据后续研究需要重新编制预算,预算科目不设定比例限制,后续主要研究内容填写结余经费准备开展的研究工作。

2. 本次为集中受理,逾期申请恕不受理,请注意时间节点。

三、其他不明事宜请与学院科研秘书联系

联系人:陈海香

电话:0532-86983826

邮箱:chenhaixiang@upc.edu.cn

  

附件:纵向科研项目结余经费绩效发放与结转申请表(2022年结题省市项目用).docx

 

 

海洋与空间信息学院

2023524